百年一遇的超强台风袭击厦门,灾后重建工作紧张展开。不想,厦门电视台一女记者因戴墨镜打伞采访救灾志愿者成为“网红”,遭网络曝光后,厦门广电发布了通告,决定对该记者停职,并接受进一步处理。(9月22日《每日新报》)
一面是风吹日晒奋力抢险的救灾志愿者,一面是衣着靓丽戴墨镜打伞的女记者,这个画风怎么看起来也不够和谐。面对灾后重建工作,救灾志愿者始终奋斗在救灾一线,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作为公众媒体,对救灾志愿者的敬意更能够影响他人、乃至社会形成良好的风尚。而身为一个媒体人如此打扮去采访,笔者认为连最起码的礼遇都没做到,更不要谈什么尊重了。
也许女记者的打扮放在日常根本算不上惹眼,与其他年轻女孩并无二致。但是在公众场合、在聚光灯下,女记者理应让自己的形象适合工作的环境,也就是常说的得体,这也是工作中应有的意识,绝不是不通情理的过分要求。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该说什么话是恰如其分的,笔者不相信这位女记者会不清楚。究其原因,说得轻点儿自己爱美、娇惯自己。说的重点儿根本没有从心里对救灾志愿者产生敬意,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高,因此,这副打扮也并不稀奇。
有对女记者的打扮“拍砖”的,自然有为女记者喊冤的。他们质疑厦门广电对女记者的处罚过重,难免有些上纲上线。但笔者要说,如果是私人场合,以女记者的着装不会引来质疑,也不会成为“网红”。而在公众场合,那就截然不同了。女记者不是不能美 ,但是要分清场合、搞清状况。如果能够设身处地地感受一下救灾志愿者的辛劳,你怎能还好意思不摘下眼镜,给志愿者应有的尊重。再环顾一下你的同事,谁不是暴露在烈日下辛苦工作,这时候随大流也是一种职业操守的体现。
由此来看,让女记者成“网红”表面上是因为戴墨镜打伞,其实是女记者的内心与现实有了距离感、违和感。只有彻底认清自己言行之失,才能终补失范之过。(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