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禁酒”,不能只打“广告”
2016-10-10 09:28:15 来源:汉网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此前,已有浙江、黑龙江、吉林等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了公务接待“禁酒令”。(10月9日,人民网)

中国 “酒文化”可谓源远流长,次生的“酒桌文化”似乎也成了各级政府公务接待的“潜规则”。在个别地方喝不喝酒、喝什么酒、喝多少酒甚至成了公务接待水平和陪同人员诚意的唯一标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从公务接待到单位聚餐,从红白喜事到接风洗尘,“无酒不成席,酒无不成礼仪”让众多公务员们或无奈或主动的投身“酒国”而冷暖自知。

其实美酒何错之有?酒之于文人骚客就是文思如泉涌的“触发器”,之于司机就是交通事故的“催命符”,之于亲朋好友就是热络气氛的“助燃剂”,看的不过和谁喝、在哪喝、喝多少、为啥喝罢了。从中央到地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公务接待下“禁酒令”,只因不合适的场合和不合适的对象。公务接待虽名为接待,但到底前面还有“公务”二字。本是工作八小时的向外延伸,而非私人聚会,就该公事公办、一切从简,不能任由酒精作陪,让公事变了味、走了形,更不能让“酒瓶子连着印把子”,为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留下空间。

在公务接待全面禁酒上,党中央开了个好头,各地也已及时跟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广告打得好,还得看疗效”,公务接待能否真正实现全面禁酒不在于有没有制度,而在于制度能不能被执行。各地要切实贯彻落实“禁酒令”,让公务接待回归“无酒一身轻”,关键还是要加强制度落实和日常监督。一方面要严禁“喊口号”。不能嘴上吼着不准喝酒,手上却端着白酒二两,搞表里不一的形式主义;另一方面要严禁“搞变通”。不能不准喝白酒只准喝红酒,更不能搞“矿泉水瓶装白酒”的阳奉阴违。唯有通过明察暗访、严肃追责,形成公务接待“不敢喝、不能喝、不用喝”的氛围,让“酒桌办事”成为日常工作的“地雷区”,才能让公务接待“禁酒令”在落实中见真章,在执行中见成效,让所谓的“酒桌文化”远离公共领域。(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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