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发百中的“情人反腐”,让谁脸红?
2016-11-04 17:34:36 来源: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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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一则针对河南鹿邑县县委宣传部长袁玉峰的举报信息在网络上流传,事件持续发酵后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发现,举报信部分内容属实。记者2日从鹿邑县县委外宣办获悉,经县委研究决定,已免去袁玉峰宣传部长职务。(11月2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被“情人”拉下马的官员不在少数。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单增德的落马,与网上热炒的“离婚承诺书事件”不无关系;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信访局局长余乃煌被情妇实名举报“婚内出轨,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合肥市安监局原副局长王西平与一名女老板“谈情说爱”,却在案发后被昔日情人举报受贿。一时间,“情人反腐”俨然成了查处贪官极为有效的突破口和有效途径。

“情人反腐”百发百中是一个令人尴尬的局面。表面上,这些举报贪官的“情人”、“二奶”为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了大量精确度极高的线索和证据,但“官员情人”本身又何尝不是官员违反社会公德的“活证据”?更何况从大量的统计数据来看,这些“官员情人”或多或少都充当了“权力掮客”这一不光彩的角色,或是与官员一道进行利益输送,或是自己步步高升,身居高位。二者之间本就因权势、金钱和利益而结合,一旦一拍两散、反目成仇,这些掌握了贪官违法犯罪细节的“枕边人”自然也会为了报复心理,一不做二不休,举报了事。指望这些动机不纯、身份不端的“情人”们成为“反腐急先锋”,实在是混淆黑白,更凸显出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管的漏洞和尴尬。

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合格、是否称职,本人的“公德”和“私德”应该被给予足够的重视。一个成年人如果连对家庭和婚姻忠诚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又谈何“对国家忠诚”、“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而纵观近年来落马的大小官员,“私德有碍”往往也是“公德堪忧”的“后备军”。合法收入有限,又哪来多余的金钱再包养情人,最后不是贪污公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就是收受贿赂,官商勾结进行权钱交易。从此可见,“权钱色自古不分家”绝非一句玩笑话。

“情人反腐”并不是什么光彩之事,我们不但不该为勇当“反腐先锋”的情妇们拍掌叫好,反而应该将这些“情人”纳入预防惩治腐败体系中,对那些充当“权力掮客”的“情人们”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及时反思官方反腐的相对滞后性和信息来源的相对不准确性,努力实现新型的“互联网+反腐”与传统的举报信访、官方查处的相互促进,提升“反腐正规军”的工作效率。(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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