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网络直播“黑名单”制度有助于净化网络生态
2016-11-07 09:30:59 来源:汉网

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同时建立网络直播“黑名单”制度。(11月5日 《新京报》)

“互联网+教育”、“互联网+文化”、“互联网+医疗”……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已经成为了大家衣食住行方方面面不可或缺的“新空间”,但是庸俗化、低级化的网络“主播”却让网络的生态空气不再干净,污染了看者的眼睛耳朵,更污染了大众的心灵。

古人说:“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如果说网民是“草根”,那么网络就是草野,尤其是我国有7亿网民,如果不注重网络生态的建设,那些低俗、丑陋、挑战法治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就会如“瘟疫”一样快速传染,不仅仅影响整个网络的生态,更会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形成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不是说只能有一个声音、一个调子,而是说不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违法犯罪,不能超越了宪法法律界限。”制度是最好的防护墙,能够为网络生态树起一道绿色的“防护墙”,让那些“邪恶”难以侵蚀网络空间,因此,建立网络直播“黑名单”制度是个好主意。

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是大势所趋,更是弥补网络建设短板的重要一步,以“双资质”的方式为网络直播门槛设限,让人人爱护网络、守护网络不再是一句空话,真正地让每个人参与者都是保护者。

建立网络直播“黑名单”制度也是一种诚信的打捞方式,能最大程度地遏制新闻侵权和虚假新闻的不良影响,让“黑名单主播”不能再任性,才能让网络有序,真正地净化网络环境。(文/王江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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