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掏腰包认领“招待费”,该不该鼓励?
2016-12-15 10:08:28 来源:汉网

“今年1至9月,我们单位共发生1.15万元招待费,目前全部签单在三家小餐馆。”砂管办主任叶雪军解释说,“这650元是上次兄弟县砂管办来交流时的公务接待,这400元是与其他单位联合执法时外单位人员误餐费……每一笔账都有记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些餐费当时只能挂着,现在回过头来看,有些手续不全,真的难以分清哪些可以报销、哪些需要自付。”因为按照当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制度要求,在饭店签单的招待费用,单位一律不再报销。(12月14日    中国网)

“我2000元”,“我1000元”……日前,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砂石管理办公室召开了一场特别的“认领”会,大家认领的不是具体工作,而是一笔“特别招待费”。碍于责任倒查,将之前作风未严禁之前的公款吃喝招待统统分配到干部个人身上,看似是在响应着中央的相关禁令,但这些也会产生了一些消极效应。有多少迎合在里面掺杂?到底是心甘情愿还是慑于禁令的威慑,值得考究。

该区砂管办副主任汪晓俊带头表示愿意“认领”2000元,“算清违规违纪成本,我们大家都觉得即便是公私难分,也不能损公肥私,原来这些签单的费用就由砂管办的干部分别认领。”这些吃喝的费用被认领了,原因就是已经分不清了公家和私用的账目,这说明之前的账目有多么混乱,好在干部们还有自知之明,能够认清违规的成本,为了不给单位抹黑,自己甘背一些财产上的吃亏。看似是无比高尚,反过来想一想,还有多少婉转曲折?细看这些流水帐,有兄弟县砂管办来交流时的公务接待的,有与其他单位联合执法时外单位人员误餐费,因种种原因将这些账目欠款搁置,最终变成了糊涂账。这让我们想起了彼时的某乡镇“猪蹄欠款”的风波,累积多年的欠账,照样是纠查不清,照样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制定了还款计划,相关人员没有受到一点儿处罚,这就是一个对比。

“如果通过造假等方式报销,就是违规违纪、错上加错。”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讨论时,综合科负责人周小明表示,一旦因造假被查处,相关人员不仅要退缴相关费用,单位和个人还会受到相应的处分,更影响单位的形象及年终评优评先,违规成本太高。由衷的欣喜便是,禁令在基层的普及,干部们从内心开始对公款吃喝招待等方面的纪律意识加强,甚至还能想到给单位抹黑,影响年终的评优评先。但是这些却不能构成这些公款招待“一刀切”的缘由。

人都是趋利性的,无论干部群众,都应该学会公私分明,个人心中不应该负担着“糊涂账”,公家也不能让一些因为单位之间的招待问题让个人吃亏,尤其是在金钱上,工资原本不高的基层干部,拿着自己的钱去堵窟窿,堵得起么?再则,个人的出发点有些问题,自己花钱买的是“平安”,买的是年终评优的资格,孰轻孰重,功利性有没有掺杂?在陈旧性公款招待问题上,出现“个人认领”的事不值得鼓励,因为他坐实了“公私不分”。(文/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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