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必须“亮剑”
2017-06-06 09:50:48 来源:汉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14年,绵阳市环保局发布了对三台县原县委书记、县长的生态环境审计评估结果,开创了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审计评估工作先河并成为全国先例。

最近几年,一些地方的雾霾天气不断增多,一些地方的地下水遭到污染,都与“只重经济、不重环境”,只算“经济账”、不算“生态账”的发展观念和做法有着莫大关系。多年以来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靠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可以慢下来,但是生态平衡却不能坏下去,因此,必须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度,加强离任追责,从制度上、管理上、源头上有效遏制住破坏生态环境的势头,堵塞住各式各样的理由借口,让破坏生态行为无机可乘、无空可钻。

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掠夺性地开发自然资源。有的地方为了完成财政税收任务,上马污染严重的企业,有的甚至把别人不要的污染项目引进来。这一切情况的发生,往往都与地方官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好大喜功,片面追求个人政绩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在我们原有的政绩考核体系中,经济发展指标所占比重过大,始终存在以GDP论英雄的“潜规则”。不少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满足于GDP快速增长,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所以甚至会出现地方主义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的恶劣现象。对干部考核只看经济指标,忽视生态环境的考察,结果往往会出现干部提拔越快,当地的环境恶化得越快的怪现象。如不尽快建立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这种现象势必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建设,要建立完善的考核惩处和监管机制予以支撑,才能使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长出“獠牙”,才能真正成为悬在党政领导干部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各级职能部门只有以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担当精神,敢于向在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党政领导干部“亮剑”,才能倒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算好生态账,促使他们在大政方针决策时更加科学合理,杜绝因决策失误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损害,真正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青山绿水”的目标。为此,笔者建议,应该尽快将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制度推而广之,并使之成为领导干部考核的一种新常态,而且对于那些审计结果为生态环境恶化的离任领导干部,不能仅仅只是以“约谈”方式“隔靴搔痒”,而是必须以具体的惩处性举措予以“亮剑”问责,否则,再好的制度措施也只会是“纸上谈兵”。(文/许谨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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