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伤情有悖理有违法规的“扣证”,当休
2017-07-03 22:53:09 来源:汉网

毕业季遇到什么事最愁人?当一些高校毕业生正在忙着搬宿舍、聚餐、拍毕业照时,有些同学却在担心自己不能按时拿到毕业证,顺利进入下一人生旅程,这让原本十分热闹的毕业季增加了一些焦虑。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影响毕业生拿到毕业证的原因有很多,或许是因为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或许是没有按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或许仅仅是因为图书馆的欠款、学杂费用没有交清等。(7月3日《中国青年报》) 

苦读数年,该毕业了,却拿不到毕业证,这无疑会影响学生就业。

客观地说,高校花样扣毕业证,有些是有正当理由的。如果因为图书馆的欠款、学杂费用没有交清,学生一毕业就找不见人了,而暂扣学生毕业证,是为了保障学校的利益,既有情也合理,该扣!另外,因为没有完成导师交代的任务而“扣证”,则要具体问题具体该分析了:如果该任务是学业本身包含的内容,学生没有完成,扣证是有道理的;如果该任务是导师另外做的项目,不包含在学业范围之内,因此的扣证则站不住脚了。至于说到,没有按时签订三方协议而“扣证”,那就是毫无道理的野蛮任性行为,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正当权益。

所谓的“三方协议”,就是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它是毕业学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签署的书面协议。现实生活中,“三方协议”往往成了一些高校“向上”、“向外”标榜学校学生就业率的“有力证据”。毋庸讳言,眼下,一些高校热衷于“协议就业”,将学生毕业证与就业率挂钩,没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将暂扣毕业证。如此这般,有的学生不得不动起“歪脑筋”,正如报道所说,肖敏所在的班级30人中至少有3人上交了假的“三方协议”。这不是唆人以“坏”吗?这不是就业数字造假吗?

其实,学生与学校之间没有“交割”清楚,是学生有“不当”在先,也是些大不了的“小事小情”。不能为了学校管理方便漠视学生利益而使用“终极”手段——“扣证”,也许还有其他正常渠道解决,也许还有的方式方法解决,不一定非要“扣证”,或者说“扣证”不是唯一选择,不要非拿毕业证说事,这也考验管理者的智慧与水平。

以笔者愚见,“花样扣毕业证”折射了高校管理的任性、学生权益的孱弱。无论出于何种理由的“扣证”,似都太过于简单,太过粗暴。有伤情、有悖理、有违法规的“扣证”,当休矣!(杨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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