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规与人性打架时到底该谁让谁?
2015-09-09 09:06:28 来源:汉网

因计划外怀孕二孩,云南楚雄州楚雄市陈女士腹中8个月大的胎儿正面临引产。41岁的陈女士表示,今年初发现意外怀孕,她现在已有一个11岁的孩子,但考虑到自己年龄已大,且一直希望再生孩子,遂决定将孩子留下。不过由于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而其丈夫系楚雄州公安局的在编民警,如果生下孩子,他将被“双开”,因而一直催促妻子放弃孩子,二人为此多次争吵无果。(9月7日   澎湃新闻)

一边是肚子里八个多月大的胎儿,一边是生了之后将被“双开”的丈夫,这个艰难的选择题,把陈女士“逼”到了左右为难的“绝境”。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7月出台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 大龄引产确实有不妥之处,明明知道“不妥”,楚雄州公安局领导仍然多次登门 “做工作”,希望他们采取补救措施。显然这是单位在“逼”他们打掉腹中胎儿。医生也不失时机地“泼冷水”:高龄怀孕的胎儿可能存在疾病,让陈女士放弃。面对重重压力,其丈夫决定“采取补救措施”。

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出发,陈女士夫妇确实不具备再生育二胎的条件。表面上看,这起国家公务人员妻子计划外怀孕的事情,似乎已经画上令人叹息的句号,但是,实际上它远远没有结束,它引发人们更多沉重的思考:如果生下这个娃娃,娃娃的爸爸违法;如果“做工作”后打掉肚子里的胎儿,无论是陈女士夫妇还是楚雄公安机关都摆脱不了违法的嫌疑。进一步说,陈女士腹中孕育的胎儿必定已经八个多月了,打胎,显然与国家卫计委的相关法规相悖,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打胎是陈女士本人意愿,但这种意愿也是在层层压力下迫不得已而做的无奈选择。话说回来,就算是陈女士真心同意做手术,与“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也是背道而驰的,没有谁赋于父母亲有权力剥夺一个即将诞生的生命。

无论站在哪个层面,我们有理由推断,生与不生,他们两口子都涉嫌违法,不同的是,陈女士再当妈妈的梦想成真,付出的是丈夫被开除公职,丢掉饭碗的代价;狠心打胎,他们一辈子将背上亲手杀害即将出生亲骨肉的精神桎梏,严格追究下来,一样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当然,一直在施压的有关单位也难辞其咎。

当人性与法规打架时,当鲜活的生命与坚硬的政策交织纠结时,到底应该谁让谁?这确实是个严峻的话题,考验着相关单位面临棘手问题时的处理智慧与技巧。热切期盼国家“计划生育捆绑工作”的政策能得到早日改善,希望有关各方能集思广益,想出一个既能保住娃娃,又能不丢掉饭碗折中的妥善解决办法来,最好让大家看到一个温暖欣慰的结局。(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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