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自动驾驶:法律要为“创新”让路?
2017-07-07 12:39:14 来源:汉网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消息,针对媒体报道“百度公司无人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情况,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在5日的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陆奇和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现场连线,当时李彦宏正乘坐无人驾驶汽车在北京五环上,往国家会议中心方向行驶。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此表示,公安交管部门支持无人驾驶技术创新,但应该依法、安全、科学进行。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7月6日中国新闻网)

关于李彦宏乘无人驾驶汽车上路事件,北京交警“支持技术创新,对违法行为将查处”的表态很值得玩味:作为交通执法部门,只需就事论事地告诉公众李彦宏究竟有没有违法就行,何必强调“支持技术创新”的立场呢?我想,也许他们是担心一旦“法办”李彦宏,就要被扣上“反对技术创新”的帽子吧。

事实上,虽然指责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涉嫌违章驾驶的声音比较多,但也有一些网友和媒体是支持百度突破常规的“创新”之举的。荔枝锐评发表一篇题为《百度自动驾驶:社会对待新生事物应该更宽容》的评论文章,认为“成熟的自动驾驶,可以同时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精确测定自身和其他物体的速度、加速度并精确判断,且不知疲倦,比人的驾驶更加安全。但由于对新事物的忧虑,自动驾驶的安全性问题会被放大。”也就是说,无人驾驶汽车更安全可靠,人们对它的安全性担忧属于“瞎操心”,反映了对新事物不信任的思维惯性。可是,你怎么就知道百度的自动驾驶属于“成熟的自动驾驶”,如何确保它的安全性比人的驾驶还高?是的,百度早在2015年就已经路测,可是,且不说那次路测没有得出公开、公认的结论,甚至连是否合法,是否得到上路许可都不可知。也就是说,所谓百度无人驾驶技术比人凭直觉开车更安全,在某种程度上仍属于“推理”,并无足够的事实依据,至少是尚未得到国家权威部门的认可。

红网发表一篇题为《固守现行法规,中国“无人驾驶”将错失历史良机》的评论文章,认为“如果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无人车不能上路,那么无人驾驶研发就会遇阻,显然就会陷入悖论之中”“人类历史上的很多新技术,在面世之初,都与现行法律有冲突,最终则是修改法律,以适应技术进步。如果都这样死板僵硬,一味限制创新精神,那么新技术如何发展,人类社会又怎么进步。”也就是说,为了社会进步,法律就得为“创新”让路。因为法律的“滞后性”,就鼓励“创新”者去违法,以此来“倒逼”法律“跟上时代的步伐”,试问,这究竟是“支持创新”还是“支持违法”?再说,是否“创新”到底由谁说了算?现在国家在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就是说,人人皆可创新,那么,是否意味着人人皆可违法?倘若说,小企业、小人物的创新不算创新,大企业、大人物的创新才是创新,那么,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道罢了,纯属“资本特权”思维作怪。

百度的行为,已不仅仅是交通违章,也不仅仅是李彦宏在逞“个人英雄主义”,而是拿沿路所有司机、路人陪他做“白老鼠”,拿别人的生命为自己的冒险垫背,这明明是对法律和生命的蔑视。

百度真要创新是可以的,但应该像北京交警指出的,要做到“依法、安全、科学进行”,而不能摆出“我创新我怕谁”的骄纵姿态,置国家法律与他人生命于不顾。(李蓬国)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