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管让“今日头条们”背起责任的“锅”
2018-03-31 19:18:35 来源:汉网

3月29日晚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节目曝光了今日头条无视监管、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这是继2017年底,今日头条因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被北京网信办约谈之后,又一次以丑陋的方式上了头条。

对此,次日凌晨今日头条发布了有关声明称,报道涉及的违规广告已被立即下线,相关广告主账户已被永久封停,并被列入诚信黑名单。尤其痛斥对四川分公司网服组两名员工以及南宁代理商员工被“外部利益诱惑”“逃避广告审核制度”并“已予以他们开除处分,保留追究后续责任的权利”。如此虚假广告事件的发生似乎成了黑心员工的个人行为,对于公司而言只是家教不严“管理疏漏”。

笔者在为其反应之迅速点赞的同时,还真得为其甩锅之干脆鼓掌!

从央视记者曝光的内容看,为了使违法广告成功上位广告代理商们可谓费尽心机——用“二跳”广告迷惑误导、包办产品资质造假、疏通审核环节。南宁代理商表示“只要你在今日头条上投放的广告费多,推广的产品是否证照齐全,他们并不看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南宁到成都路程一千多公里,笔者很难相信两地的涉事人员有如此的默契采用同样的手段、同样的套路为虚假广告“上位”,除非这一方法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所以看似深刻的公开声明却对自己的责任轻描淡写,缺乏整改诚意。

由此来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网络平台环境仅靠网络公司的道德自觉收效甚微,必须加强监管倒逼“今日头条们”严格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面对网络广告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的现状,工商管理、网络监管等相关部门应联合出击严把广告平台审核关,落实网站经营单位的广告审查责任,充分发挥网站经营单位的自律作用;依靠网络大数据技术对广告平台信息进行动态检测;利用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广告平台进行监控;成立相应的投诉维权机构;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尤其对屡闯法制禁区商家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消费者自己也应提高警惕,对于食品、药品等关乎生命安全的商品更应慎之又慎,以确保自己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闫乾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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