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要强化监督执纪。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腐败问题敢抓敢管,从严处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行为。扩宽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采用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等基层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渠道。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根据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选好配强班子,充实工作人员,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管,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
三、强化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要出实招、动真格,始终保持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大祸,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敢腐”,消除基层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基层党员干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