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假证、酒驾、超载 “五毒司机”被拘20天
2016-04-13 07:08: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夏晶通讯员孙军)昨天上午,一男子涉嫌超载运输被青山区公安分局东部联控大队民警拦下检查,不料该男子同时存在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酒后驾车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被青山区交通大队合并处以罚款9000元、行政拘留20天。

4月12日10时35分许,民警郑仲、聂金波、胡学智在青化路黄家大湾收费站开展执法,发现一辆大货车(鄂ARC0XX)涉嫌超载,便将该车拦下检查。经民警PDA警务通查询审核,司机出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姓名为胡继军,与警务通显示不相符。同时,民警还在司机身上闻到一股酒味,便将其带至东部联控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酒精浓度吹气测试,结果为3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随后民警从其随身携带物品中又发现1张身份证和1张社保卡,并再次使用PDA对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发现与证件上完全一致,其真名叫高某某。在证据面前,高某某对所有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高某某交代,他最早于1999年8月在黄冈,以3000元的价格,从一名叫“胡志军”男子手中购得“A2”驾驶证一本,驾驶证上显示的名字为“胡继军”,而驾驶证照片却是冒用高某某本人的。2002年8月,他又以900元从胡志军手中对驾照进行了升级,从“A2”升为“A1”。2004年7月,他又通过正规考试,取得一本“A2”驾驶证,却于2006年因扣满12分未处理而被注销。

违法事实调查清楚后,东部联控大队将该男子和超载货车一并移交给青山区交通大队处理。目前,青山区交通大队对高某某无证驾驶(罚1000)、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罚5000)、酒驾(罚2000)、超载100%以上(罚1000)等违法行为合并处罚9000元,行政拘留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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