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灾不能正常经营的困难企业 允许缓缴五险一金6个月
2016-07-13 07:19:00 来源:武汉晨报

本报讯(记者龚齐飞通讯员彭燕娥)昨从市人社局获悉,人社局将推出四条“硬”措施,全力做好全市防汛抗灾相关民生保障工作。

据市人社局介绍,为全力支持受灾企业和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对于依法参保但因灾不能正常经营的困难企业,经审核批准,可参照享受特困企业缓缴政策,允许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征收滞纳金,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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