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翔宇通讯员段晨晨齐阳)岳母去世了,作为女婿的村委会委员却隐瞒这一事实,利用职务便利替老人领取高龄津贴等费用。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这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9岁的王某某是黄陂区某村的村民委员会委员兼报账员,2004年入党。
2015年12月中旬,街民政办工作人员陪同市民政局到该村检查老人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护理费发放情况时,发现老人余某某于2014年12月底去世,但其死亡情况没有上报,她的2015年一、二、三季度高龄津贴总计900元和2015年重阳节健康慰问金1000元仍被领取。老人的女婿、护理人王某某,还领取了余某某2015年一、二、三季度的居家养老护理费总计2429.70元。
街民政办及时将情况反馈到街道纪委。办案人员进行核查后认为,王某某利用报账员的职务便利,私自瞒报岳母余某某的死亡事实,仍然领取高龄津贴、重阳节健康慰问金、居家养老护理费的错误基本属实。
调查期间,王某某将所领取的4329.70元上交街财政所。
执纪者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大量民生资金向基层倾斜,旨在撬动基层发展。然而,或是“骗取国家补贴款”,或是“虚报冒领涉农资金”,或是“挪用补偿金”,一些基层干部在“造血钱”上动起了“歪脑筋”,把公权变成“私”姓,玩着“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的把戏,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