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一局长公款安排足浴受处分
2016-02-19 06:04:08 来源:武汉晚报

省纪委通报一批违反

八项规定案件

本报讯(记者王雪通讯员宋乐静)昨天,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了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

2015年8月27、28日,9月1日,鄂州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杜新强妻子吴玲珍多次与市地税局司机吴清华私下联系,违规使用市地税局公车接送其上下班。鉴于杜新强对违规使用公车一事并不知情,且在组织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主动承认错误,省地税局党组给予杜新强行政记过处分。

2015年2月,宜昌市知识产权局违规接受某企业赠送的品鉴酒一批,并发放给全体职工。王凡彬身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同意工作人员代表市知识产权局接受相关单位赠送的礼品,并安排工作人员发放给全体职工。宜昌市纪委给予王凡彬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春节前后,荆州市监利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顾忠国多次接待同学、朋友就餐,共计2160元,均没有开具发票。事后,顾用一张抬头为武汉市某商场的发票(品名为电脑主板、打印机配件,金额2160元)在监利县公安局财务上报销,以冲抵上述就餐费用。监利县纪委给予顾忠国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恩施州来凤县水利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段绍鹏多次安排前来进行水利勘察设计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到县城一足浴店接受足浴服务,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3510元。来凤县纪委给予段绍鹏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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