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不理不管 法院可缺席审判
2016-03-02 06:04:04 来源:武汉晚报

王先生:2014年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行人,对方是一辆私家小轿车,并购买了保险。当时,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事后,对方不理不管,也没有对我进行赔偿。无奈之下,2015年12月我就此向法院起诉。可是,对方接到法院传票后,拒不到位。目前,案件还没有开庭审理。我担心审理的时候,对方还是不出庭,那我该怎么办呢?

法官:对方购买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王先生就不用担心。即使被告不出庭,在事实确凿、证据有效的情况下,法庭可以缺席审判。如果王先生胜诉,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及法医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都由被告及有关保险公司承担。

几十万本金陆续归还

五六万利息拖欠没给

李女士:1998年,我在法院申请了一起执行案,债务人是新洲人但长年在外地。此案执行了十几年,2013年,对方陆续将几十万的本金归还给我了,但五六万元的利息一直拖欠着。我找执行法官,法官说已将对方列入了黑名单。可是为什么法官不去执行这个债务人的财产呢?

法官:对于执行案件,想要尽快结案的话,申请人最好能积极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可以推动案件尽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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