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聚焦:滴滴司机杀人案将滴滴推上舆论浪尖 监管部门需亮剑
2018-08-26 17:32:00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 郭金富)今年5月,一名21岁的空姐被滴滴司机残忍杀害,在舆论上还未完全平息之际,又一起滴滴司机杀人案引发舆论哗然。

8月24日下午,浙江温州乐清市女孩赵某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县,向同学发送“救命”讯息后失联。同学在当天下午2点多时接到赵乐的求救信息后,多次联系滴滴客服,希望滴滴方面提供司机的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但得到的回应均为“请耐心等候一小时”,直到晚上8点,滴滴方面才将司机信息提供给警方。

8月25日,警方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该滴滴司机钟某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

截至目前,该舆情信息全网近6万条,分布在多个平台,其中微博成为了舆论主战场。随着滴滴司机钟某奸杀女孩赵某细节的曝光,网约车再次被放大聚焦,舆情持续高烫,舆论场大有猛火烘烤之势。

网约车平台或面临十字路口

滴滴司机杀人案,除凶手外,首当其冲的矛头便是滴滴公司。近几年,网约车给人们出现带来了便利,也节约了出行成本。但是,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问题、矛盾也接踵而来。滴滴打车、神州专车、斑马专车……各网约车平台都纷纷在想方设法地抢占市场份额。滴滴打车无疑是目前使用率最高的平台,但是,在拥有更多的受众时,它的问题、遭到投诉也更多。

近日,滴滴司机杀人案再一次将滴滴公司推上了舆论浪尖,网民讨伐、谴责、辱骂等负面情绪成为了舆论主流。而官方和非官方媒体也纷纷发声谴责,如人民法制网发布的《滴滴,在人命面前,道歉算什么?》、上游新闻发布的《刚刚,滴滴顺风车全国下线!估值5000亿的巨头:没有向善就是作恶!》、ZRKER发布的《滴滴命案:每个“假如”都是滴血的漏洞!》,均对滴滴公司进行了谴责。虽然,在8月25日,滴滴发布《对于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的道歉和声明》;在8月26日,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乐清顺风车事件的自查进展》,但从舆情应对的角度分析,滴滴公司的两份声明均有待商榷,无法平复民愤。

《对于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的道歉和声明》中,语句拖沓、辩解无力、翻引往事,令读者深感压抑。如解释“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将车主信息提供给家属”时,连用了3个“无法”,有明显推卸责任之嫌。在网民普遍愤慨,舆论以负面为导向之际,此言此语,无非火上浇油。又比如《对于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的道歉和声明》特别单起一段,讲述杀人司机前一天被乘客投诉,客服没有及时进行调查,这不就是在给自己挖坑打脸吗?对此,网民便可直接追问,为何前一天收到投诉不调查?明显是将滴滴公司管理不善放大,引来更多的抨击。

第二份声明《关于乐清顺风车事件的自查进展》中,追责处罚起到了舆情降温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端正态度时,强调“有幸服务了十多亿次出行”,有洗白之意。殊不知,在服务行业,即便是百年老店、500强企业,一次致命的错误,也会引来灭顶之灾。所以,此时此刻讲成绩是不恰当的,是令人反感的,人们往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

随着滴滴公司8月27日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网约车平台的发展也走到了转型升级的路口,如何盘活运用好现有资源、市场,如何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如何对结构优化和强化滴滴司机管理,这些问题都将是网约车再次瓜分市场蛋糕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网民在多次遭遇直接或间接的网约车烦恼时,也会在舆论上对出行服务升级换代形成压力和助力。

监管部门需亮剑

永嘉县上塘派出所在接到报案时,虽说及时联系了滴滴公司,但却未能第一时间获取滴滴司机的相关信息,也间接地错过了最佳营救时间。虽然案发第二天就把凶手缉拿归案,属于加分项,但受害者已回天乏术。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同样需要反省,该局在25日晚获悉相关情况后,要求滴滴平台立即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在浙江区域的顺风车业务。但网络舆论也似乎不太买账,称其“事后诸葛亮”。

地方的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在面对缴税大户,重点企业时,管理时考量的因素较多,往往导致监管滞后严重,被人诟病。当然,这其中不乏客观原因,但主观原因也不可忽视。

如永嘉县上塘派出所在接到报案时,未能及时获取滴滴司机详细信息。对此,有网友进行了评价,“风袭人低眉”表示:可能是我电视看多了,一直以为警察出马,立刻就能获得想要的信息。作为国家打击暴力的强力执法机构,对于企业也应该要态度强硬,不能向客服的“程序推托”妥协。即使电话沟通不顺利,也应该找上门去,向企业亮剑。就当前舆论走势来看,永嘉县上塘派出所因抓捕及时,和滴滴公司负面舆论旋涡已形成,网民还未大规模的对其问责,但不排除后续可能发生的舆论异变。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直接管理单位,对于滴滴司机杀人案,紧急约谈了滴滴平台浙江区负责人,并表示滴滴平台顺风车业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从滴滴公司《对于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的道歉和声明》中,即可发现乐清顺风车是长期存在安全隐患的,而并非近期才发生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对于网约车的监管、惩戒均有缺位的情况,且在接受采访中,仅说了对滴滴公司的处理,并未对自身工作职责和管理调整有具体说明,十分容易被网民抓住把柄。正如网友说的:这不是下线的问题,是管理的问题,顺风车下线不代表快车就不会出问题。

回顾事件始末,令人感觉滴滴公司有店大欺客之嫌。如网友“没头脑和布高兴”所言:画个重点:警察去要信息,滴滴也没给。这对于我们的监管部门而言,被企业“店大欺客”则就有些不光彩了。管理方、执法方无法强有效地使用手中的权利,甚至还在大企业面前畏手畏脚不敢亮剑,着实让舆论担忧。监管部门应该是悬在被监管方头顶的达摩斯之剑,让他们时刻谨言慎行,时刻保持清醒。

该舆情虽已告一段落,但留给监管部门的却是一番反思:如何磨剑、亮剑?如何更好的使用好公权力?这是下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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