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犯哮喘致返航 机场回应:安检未没收急救药
2018-08-31 21:58:00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赵秀琳、通讯员李军)8月28日上午,PN6219航班从武汉天河机场起飞10多分钟后,一名男旅客突发哮喘,随后航班紧急返回天河机场。有消息称:该旅客在武汉天河机场安检时哮喘急救药被没收。8月31日下午,湖北机场集团回应:经调查,安检过程中机场未没收该旅客任何物品,也未发现该旅客携带哮喘急救药。
  据介绍,8月28日当日PN6219武汉至福州航班于09:41分起飞后,10:03分机场接到空管信息,旅客林某某(座位号20F)突发哮喘疾病,飞机需紧急返航,机场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处置。机场消防救护支队接到指令后,迅速反应,及时安排医疗救护人员上机接诊。10:17分,医护人员到达302机位等候。10:26分,航班到达,医护人员上机接诊患者,将患者转移到急救站进行治疗处置,给予吸氧、输液、解痉等对症处理,一直进行观察治疗。15:50分,患者症状明显改善,医护人员将患者用轮椅推至四层出发层,患者自行与朋友一起叫车离开。
  8月29日,有媒体报道旅客在武汉天河机场安检时哮喘急救药被没收。获知信息后,湖北机场集团迅速调取安检录像,并详细的调查了此次事件经过。通过反复查看监控视频,并询问当班的安检员,分析林某某携带的行李及物品X光机图像,确认安检过程中未没收该旅客任何物品,也未发现该旅客携带哮喘急救药。事实与媒体报道的“乘客的哮喘急救药---沙丁胺醇喷剂上机前安检时因属于喷剂被没收”情况不符。
  根据中国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相关规定:糖尿病或者其他疾病患者航空旅行途中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随身携带。
  武汉天河机场提醒广大旅客,需要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乘坐飞机时,须向安检人员出示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并配合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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