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愿)昨晚开播的《非诚勿扰》并未受侵权官司(见本报9日报道)的影响,一切照旧。据了解,江苏广电已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
2013年,温州人金阿欢以江苏卫视《非诚勿扰》商标侵权为由,将后者告上法庭。日前,本案终审结束,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栏目名称。
此事曝光后,江苏卫视一直持沉默态度。前晚9时左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正式发文回应,称“《非诚勿扰》节目开播之初即获得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电视节目上使用‘非诚勿扰’商标,并向其支付了许可费。针对金阿欢起诉一事,我台在尊重法律、保持理性的前提下,已于近日通过司法途径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并获其立案审查。”看来,这个历经3年、一波三折的案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