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牵出接受利益单位吃请问题
2016-01-13 06:02:47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唐煜通讯员吴祺段晨晨

昨日,市治庸问责办通报了2015年电视问政“期末考”第二场曝光问题的调查整改问责情况。通报称,第二场以“村级基层组织如何坚强有力”为主题,共曝光16个问题,市治庸问责办向15个责任单位下发了督办函。目前,认定7个问题存在问责情形,2个单位和21名相关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7人;给予纪律处分14人,组织处理7人;6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3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一治安案件牵出接受利益单位吃请问题

东湖高新区泉井村8名村干部分别被问责

东湖高新区左岭街泉井村村委会委员刘某某被人殴打问题,东湖高新区工委回告:2015年10月30日,泉井村村干部在接受福星缘公司宴请期间,村民严永胜在向刘慧齐敬酒遭拒后,对刘慧齐进行了言语威胁,并在拉扯中导致刘慧齐撞到柜子受伤。2015年11月左岭街派出所进行调查,认定此案为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经伤情鉴定,刘慧齐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立案要件,未予立案。经调解,11月17日,严永胜已向刘慧齐赔偿医药费1万元,并当面赔礼道歉。2016年元月,左岭街派出所依法对涉事村民严永胜处以500元罚款。

严练开等8名村干部接受利益相关单位吃请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严练开、村支部聘用人员刘慧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支部副书记严河生、支部委员李上、支部委员熊细葱、村支部聘用人员严家珍、严国兵、严界丰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左岭街党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严耀开作为泉井村挂点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管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对沟渠污染管理治理不到位

东西湖区新沟镇街、水口大队3人被问责

东西湖区新沟镇街水口村沟渠内污水横流、淤泥成堆问题,东西湖区委回告:该处污染问题是由于水口大队在该沟渠处修建了两座节制闸拦截了上游污水,导致污染物沉积。对沟渠污染问题,新沟镇街、水口大队未引起足够重视,对该沟渠污染管理治理不到位。

水口大队分管农业生产的副队长陈祖武对辖区内沟渠污染管控治理不力,负直接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新沟镇街农办主任刘光全对辖区内沟渠污染治理工作不及时,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新沟镇街分管农业的副主任李昌和对辖区内沟渠污染治理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对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

硚口区2家单位作书面检查

硚口区古田一路红星村电线乱搭、四处堆放杂物、存在火灾隐患、渍水严重改造难问题,硚口区委回告:经实地调查,该区域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电器线路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居民存在违规堆放杂物现象。区消防大队、古田街等单位对该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责成上述2家单位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由区纪委对区消防大队、古田街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编造村民委托书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黄陂区经堂庙村原村支书被立案调查

黄陂区木兰乡经堂庙村土地租期十年变五十年问题,黄陂区委回告:2010年10月,经堂庙村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与湖北省中天广盛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黄陂区木兰乡农村土地承包协议》,承包期限50年,154户农户按合同面积一次性领取了10年土地流转收益金,12户村民因不同意承包协议至今未领取土地流转收益金。木兰乡经管站对合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进行及时更正。木兰乡政府也未能对经管站履行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木兰乡经堂庙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仁安,在土地流转问题上违背村民意愿,编造村民委托书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侵害了村民利益,对此负直接责任,对其进行党纪立案调查;木兰乡经管站站长谌柏军,在办理经堂庙村土地流转中对经堂庙村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进行政纪立案调查;木兰乡原乡长、现黄陂区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胡延辉,在乡经管站履行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职责不到位问题上存在失察,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明知违规仍允许堆放渣土

青山区芦家咀村村支书被党内严重警告

青山区武东街芦家咀村“渣土山”,影响生活环境问题,青山区委回告:该村堆放渣土地块为集体土地,2012年底至2013年期间,该村村支部书记郑国庆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擅自允许其弟郑国华堆放渣土,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对周边村民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武东街对此行为未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

郑国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其弟无偿占用村集体土地堆放渣土,对此负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武东街农工所副所长陈长春负责辖区“三农”工作,没有及时发现不当占用土地违规堆放渣土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武东街办事处分管农村工作的副主任郭希斌,对农工所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履职尽责不到位

武汉化工区工业港村支书被诫勉谈话

武汉化工区八吉府街工业港村村路难行问题,武汉化工区工委回告:关于门前500多米无名路破损严重问题,该道路为武钢港务外贸码头配套设施,道路权属于武钢外贸码头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维护和管理,目前企业因资金问题无力维护。关于村干部走访不到位问题,针对该村附近道路破损、环境污染等问题,村委会在与村民沟通上工作不够细致、不够到位,化解矛盾不及时。下一步,将与企业协商将该道路管理权属移交化工区管委会,待移交后由区城管局启动该道路修复工作。工业港村党支部书记曾祥国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工作中,作风不够深入、履职尽责不到位,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私占鱼塘违规修建墓地

蔡甸区军山村村支书付金桥被免职

蔡甸区侏儒街军山村村支书涉嫌侵占集体资产、吃拿卡要问题,蔡甸区委回告:1989年,因当时军山村经济困难,拖欠了时任该村副书记付金桥工资,时任军山村村支部书记李培林将村集体一块4亩低洼地作为工资抵给付金桥。付金桥于1998年回军山村任村支部书记后,分别于2012、2014年两次对鱼池进行改造,面积扩大到8亩,并于2015年将该鱼池转包给本村村民经营。关于违规修建陵园问题,2012年,付金桥弟弟付金川出资对其父墓地进行修缮,实际占地面积195平方米,园外踏步面积与其他村民共用。

付金桥私占鱼塘、违规修建墓地问题属实,其作为一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群众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对军山村村组织软弱涣散负有直接责任,侏儒街党工委已对其进行免职,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侏儒街组织办公室主任辜小辉,对军山村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监管不力,负领导责任,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6个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江夏区五里界锦绣村还建楼入住难问题,江夏区委回告:2015年12月9日,江夏区启动了锦绣村拆迁居民分房电脑摇号工作,并全程进行了录像公证,下一步将积极推进还建房入住工作。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武昌区余家头村部分村民难见村书记问题,武昌区委回告:2015年反映人已多次与郑大成见面沟通;2015年余家头集团分别召开了党员大会及全体股民大会,郑大成均出席,反映人均在会上见到了郑大成;2015年10月25日、27日郑大成先后两次与反映人当面沟通。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江夏区金口街雷岭村两位村民年老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贫困,村干部不关心、不慰问问题,江夏区委回告:雷岭村为两位老人办理了低保,患病住院均享受了新农合报销及民政医疗救助,2013年以来共累计报销医药费54110元,享受医疗救助15816元,大病救助5164.92元。雷岭村每年春节按政策发放了慰问物资,2012年以来共累计发放慰问金1994元,均已存至其低保账户中。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汉阳区永丰街罗家咀村村路难行问题,汉阳区委回告:2015年5月、8月、12月,罗家咀村先后三次组织力量对该处道路进行了修整,但由于道路施工等级较低导致路面保持情况不理想。目前,汉阳区为了方便该村村民出行,近期启动该处道路硬化工程,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黄家墩大队渔民期盼电改问题,武汉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回告:近年来,东荆街通过自筹资金对黄家墩范围的低压线路进行了维护改造、更换了电线,并安排管护人员进行巡护,对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基本保证了养殖户生产用电。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新洲区双柳街汪铺村失地村民生活保障问题,新洲区委回告:2011年以来,汪铺村先后为全村1409名户籍失地农民办理了新农保养老保险,村民梅金明的新农保已于2012年8月办理到位,因其未满60岁,所以暂不能享受补助养老金政策,但其养老保险账户在2012年至2015年四年间均由汪铺村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资金。该问题不存在问责情形。

3个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江岸区后湖街连城村城中村改造,村民过渡费断档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洪山区武泰闸红旗村近20户村民土地被征用,青苗补偿和租地补偿款10年未落实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湖光村换届选举中费用过大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查。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