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周斌贺玲)打临工,辛苦挣得数千元,却被包工头拖欠,但苦于包工头未留下书面证据。日前,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帮助下,鄂州、浠水等地4位农民工,讨回应得的1万余元工钱。
去年7月,来自贵州的包工头张某承包了青山一幼儿园装修工程,因施工需要,他聘请了郑某、游某、余某、黄某等人,从事泥工、垃圾清理、拆墙、搬运水泥工作。
1个月后,工程完工,张某却以幼儿园未支付装修费为由,拒绝支付劳务报酬。去年8月中旬,郑某、游某等人曾向相关部门申请维权,苦于没有证据,只能悻悻而归。
随后,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扬子律师所曾陈律师指点下,郑某、游某、余某、黄某4个农民工找到包工头后立即报警,尽管张某仍声称无法支付工钱,但他们让包工头当场写下欠条。
曾陈律师表示,4个当事人均与张某存在雇佣关系,张某以幼儿园拖欠装修费为由拖欠报酬是不合法的,理应向4人支付报酬。张某写下的欠条已经承认了雇佣关系和拖欠报酬的法律事实。
数月前,凭借包工头写下的欠条,4人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在法院主持下,4位农民工与包工头张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支付他们1万余元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