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环卫新标准高于“国标”
2016-01-18 06:02:32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咏通讯员殷莉红高武)地面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公厕不仅要除臭还需增香。记者日前获悉,武昌区城管委制订的《武昌环卫工作标准》即将完成。

2014年8月,武昌区制定了全市第一部区级《环境卫生作业与管理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如《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卫工作实施意见》、《暴露垃圾整治方案》等,使得全区环卫作业、质量检查、专项整治与保障活动标准更明确、管理更科学、作业更规范、效果更显著。今年,区城管委经过客观测算,制订了《武昌环卫工作标准》,为全区环卫作业打造“武昌标准”。

据悉,该标准引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国家级标准12个、省级规范性文件2个、武汉市级文件2个。内容涵盖道路等级、清扫保洁、清晰作业、垃圾收运、环卫基础设施等的细化分类及管理作业规范。

《标准》将道路分为3个等级、4类清扫保洁、3类垃圾收运、4类环卫基础设施,并对环卫突发事件都有详细规范。小到环卫设施的设置摆放、公厕蹲位比例,大到垃圾站的设置规划、作业细则,公厕规划等都有明确规定。

比如道路清扫,《标准》对道路清扫的作业时间、作业工具、作业方式以及质量标准都进行了细化。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一项就细化到路面、桥面、过街天桥、车行隧道、人行地道、步行街、广场等7个方面。

在路面保洁作业上,变过去单纯的扫,精细化到“洗刷刮抹拖”:洗是对所有路面的冲洗,刷是对重污染路面加各类去污剂进行洗刷,刮是对人行道、城市家具上残留的口香糖、“三乱”等进行刮除,抹是对道路名牌、城市家具等用抹布擦洗,拖是对花坛边角、人行道、广场大理石等用拖布拖洗。

翻开《标准》,涵盖环卫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在许多方面,“武昌标准”甚至高于“国家标准”。如道路清扫保洁,“国标”允许路面有废弃物点子,“武昌标准”则细化到必须目测范围少于3个点子;对“垃圾点子”的处理时间更为严苛,要求地面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必须在10分钟以内处理完毕;雪后主干道路车行道无积雪;废物箱每天清掏两次以上。

公厕管理标准也高于“国标”,“国标”仅仅要求除臭,“武昌标准”还要求增香。为此,城管委进行过多次除臭试验,目前推行配备空气清新剂或环保酵素,除臭增香效果明显。

武昌区城管委负责人表示,如此严苛的标准,在他们看来“十分必须”,精细化作业有助于弥补管理中的盲区,提高环卫工责任心,调动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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