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受理增2倍
2016-01-23 06:32:46 来源:长江日报

【报告摘要】

2015年受理一、二、再审行政诉讼案件3548件,审结2604件,同比分别上升120%和89%。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4.3%,其中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39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80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45件,判令行政机关赔偿相对人损失2件。

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再审申请,一律出具法律文书,当场登记立案。

2015年,全市法院收案持续攀升,其中,市中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同比增长35%,行政案件同比增长204%。

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次数同比增长15倍。

解读>>>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市法院系统受理行政案件近几年都呈上升趋势,去年上升尤其明显。一方面是群众维权意识提高了,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去年5月1日全国法院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过去我们实行立案审查制,立案前我们要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有没有实事,有没有证据。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就像到医院挂个号,挂了号就可以立案了。

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14.3%,这说明法治政府建设还有需要加强的地方。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手续、程序不到位的现象还存在。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可以从败诉中汲取教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去年实行的新《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这大大改变了以往行政诉讼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比较低的状况。我们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就是让他们通过行政诉讼,知道法律规定应当怎样行政,老百姓对你的要求是什么。胜诉的以后更小心,败诉的也要汲取教训。

点评>>>

市政协常委、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这一组数字,我估计在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很引人注目的。立案率的上升,表明从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制度变革,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诉讼更便利、更畅通,为他们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更大的制度空间。

行政案件的被告方多是各级行政机关,案件审结数的提高,说明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武汉法院系统改革审判方式,办案效率提高了。

去年,武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得到明显提高,也说明了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得到了大幅提高。

“点对点”查控专线

个案财产调查最快10分钟

【报告摘要】

截至去年底,共向媒体公布6批“黑名单”,并向全国法院失信人名单库推送失信被执行人24752名。慑于其威力,已有200名失信人主动清偿债务8000余万元。

与15家银行、7家行政机关建立“点对点”查控专线。该系统启用后,累计发出查询申请36万条,查询案件17217件,个案财产调查时间由原来的近30天缩短至3到5天,最快仅需10分钟。

解读>>>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老百姓千辛万苦赢了官司,到头来只拿到一纸判决书,要不到钱。多年来,群众在执行难这个问题上对法院意见很大。

去年,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上做了很多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建立“点对点”查控专线。过去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时,存款要去银行查、纳税要去税务局查、房产要去房管局查、车辆要去交管局查,跑断了腿不说,效率也不高。

建立“点对点”查控专线后,法官在电脑上输入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账号,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情况、购买了哪些理财产品、有几套房子,这些信息一目了然。大大缩短了个案财产调查时间。

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让那些“老赖”乘飞机、出入境、贷款、参与招投标都受到限制。他们中的许多人慑于其威力,主动清偿了债务。

点评>>>

市人大代表、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斌武:执行一直是个老大难,原因很复杂。一是整体经济形势下滑,很多执行人确实没清偿能力;二是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水平不高,“老赖”不清偿债务付出的成本不高;三是很多被执行人有预谋转移债务,把资产转移到他人名下,法院现阶段查询起来也很困难。

武汉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作出了很多努力,创新了很多方式方法,走在了全国前列,尤其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很有效。执行难问题最近两三年有巨大好转,但距离群众期盼还有差距,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共同努力。

报告

亮点

依法审结朱光辉、张小雄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爱克多·法比奥(哥伦比亚籍)走私、运输4500克毒品案,黄海莲(越南籍)组织多人偷越国境案等系列大案

2015年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判处罪犯20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16人

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2700件2814人,案件平均审理周期7天

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786件,为职工追索劳动报酬9742万元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缓、减、免收诉讼费124万元

2016年

妥善化解新常态下的各类纠纷,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绿色发展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逐步理顺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和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

市中院重组47个审判团队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报告摘要】

市中院在全院重新组建47个审判团队,院、庭长一律下团队担任负责人,其余负责人从入额法官中择优选任。

除经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外,院、庭长不再审批其未参审案件的文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建立法官执法档案,统一司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解读>>>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过去人民法院是行政化、金字塔的管理模式。判一个案子,常需要合议庭、庭委会、审判委员会层层讨论。你是一个案子的负责人,最后审判委员会可能把你的意见给否了。你不认同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却还要在裁判文书上写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如果审判委员会成员办了一个错案子,这个案子又放到审判委员会上讨论。左手监督右手,这样不行。

现在,市中院重新组建47个审判团队,院、庭长下到审判团队中,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绝大多数判决都是合议庭直接作出。错了就不能怪人了,你做出的决定你就要担责。通过这一改革,办案法官的责任心增强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也提高了。

点评>>>

市政协委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李春生: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全国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这一举措改变了“审案的不定案,定案的不审案”的局面。

建立法官执法档案,统一司法过错责任认定标准,严格错案责任追究,这一举措也激发了法官的责任心,使他们对公正办案有了更高的自我约束,有助于提高裁判的公正性。

典型案例>>>

鼻子整形不满意

女子医闹判刑4年

医院已告知其手术风险,但王某仍坚持做整容手术。后因不满鼻子整形效果,王某打砸医院,发500余条短信侮辱、威胁医生,多次尾随医生并将医生打伤。

2014年1月,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同年7月,硚口区法院认定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某认为量刑过重,上诉至市中院,后被驳回,维持原判。

该案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涉医犯罪典型案例”。

10个月执行斡旋

长航集团顺利偿债

因11起借款合同纠纷,市中院判决长航集团偿还交通银行贷款本金、逾期罚息、案件受理费及诉前保全费等8.1亿余元。交通银行于2014年11月19日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市中院经多个回合的协调磋商,2015年8月6日,长航集团持有的长航凤凰股权通过市场行为成功转让给第三方顺航海运,成交价格总计10亿元。根据和解协议,长航集团拿出其中4亿多元偿还给银行。

(记者胡雪璇通讯员王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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