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争权诿责
2016-01-23 06:32:52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郑汝可通讯员吕友明田亮亮)昨日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把创新理念融入人大工作之中,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四项职权,积极做好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有力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7件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突出立法重点,注重地方特色,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7件:制定《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订《武汉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制定《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对《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制定《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目前已经二审;修订了《武汉市旅游条例》;审议了《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

专项清理现行93件法规

重点针对阻碍创新发展条款

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市委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策部署,对现行93件法规进行专项清理,重点清理法规中有违创新规律、阻碍创新发展的条款,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同时,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作出关于修改《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重点修改法规中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事项的条款,加快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立法起草加大提前介入力度

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争权诿责

市人大常委会健全立法起草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法规草案起草进度。由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起草《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改变过去单一起草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和争权诿责现象。

同时,认真研究代表有关立法议案和建议,将志愿服务条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邀请第三方对旅游条例、志愿服务条例草案表决稿进行评估论证,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在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开展民意调查,发放、收回调查问卷20余万份,夯实了法规的民意基础。

社区物业管理纳入专题询问

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跃居全国前列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专题询问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业主委员会正常运转、房屋保修、电梯安全、车位配置等方面问题,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社区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我市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跃居全国前列,小区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加快形成。

首次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

重大事项制度系统化规范化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把政府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调整等内容列入重大事项范围,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该规定的出台,首次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系统化、规范化。常委会还作出《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议》,作出《关于授予陈忠贵、童淑华、蔡从庆武汉市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陈忠贵等人及其所属的长江救援志愿队的英雄事迹,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

2件议案办理回应群众期待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件议案交政府办理后,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督办。通过督办《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案》,推动政府出台《武汉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流通追溯平台初步设计方案》,基本建成养殖、屠宰、超市、重点食品及部分批发市场追溯子系统,追溯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通过督办《加快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案》,推动全市工业园区环保专项规划再修编、环保设施项目大建设、环保监督执法全覆盖,投入资金5亿多元,新建环保基础设施项目41个,促进了我市产业绿色发展。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

工作亮点

健全立法起草机制

改变过去单一起草模式,由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起草《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

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7件

突出重点注重地方特色

专项清理现行93件法规

重点针对阻碍创新发展的条款

修改8件地方性法规

重点修改法规中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事项的条款

把政府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及调整等内容列入重大事项范围,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

督办《建立和完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案》和《加快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案》

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专题询问议题

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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