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陷版权纠纷 “好声音”第五季,悬了
2016-01-29 06:02:55 来源:长江日报

《中国好声音》第五季悬了?昨日,有消息称热播电视节目《中国好声音》的版权拥有者、荷兰制作公司Talpa已经终止合约,禁止目前《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制作并播出《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而《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灿星则发布声明称,此次纠纷是因为对方索要天价版权费,并称将提起诉讼。

“好声音”要打国际官司

27日晚,网络上爆出消息称,研发《TheVoiceOf…》系列节目模式的荷兰制作公司TalpaGlobalBV,已于1月8日终止与目前《中国好声音》制作方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有限公司(实际制作为其旗下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合作,Talpa更于22日在香港提出临时申请禁止令,禁止星空传媒制作并播出《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而在此之前,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Talpa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Talpa将授予唐德影视《TheVoiceof…》节目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

昨日,灿星发布声明回应称,灿星拥有2018年之前《TheVoice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Talpa公司是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撕毁合同,是为了向中国制作方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灿星方面表示,如果Talpa坚持天价模式费的不合理需求,导致双方谈判破裂,那么灿星制作将研发全新模式,制作完全自主原创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同时,星空传媒已启动针对Talpa的国际诉讼,拟将在荷兰、英国和美国同步提起国际诉讼,状告Talpa单方面撕毁合约的行为。同时,灿星也已向发布拥有“好声音”版权公告的唐德影视发出了律师函。

当然是为了钱啊,一个亿

此次诉讼,当然和《中国好声音》不俗的收视相关。截至目前《中国好声音》共播出四季,收视一直是国内综艺节目的排头兵,广告费也屡创新高,仅第三季的冠名费就高达2.5亿人民币,而第四季决赛宣布冠军前的60秒广告更是达到了3000万元人民币,还不包括其他收益。这么大一块肥肉,当然谁都想咬一口。因此Talpa提出涨价,甚至不惜终止合约,唐德影视也来“插一脚”,也不足为奇。

灿星在声明中透露,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而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VoiceOf…》节目模式,支付的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进行首次续约谈判时,Talpa公司表示国内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此节目模式,要求将模式费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经过谈判,灿星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续约成功。2014年及2015年灿星均成功续约,由此获得2018年之前《TheVoice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第五季《中国好声音》的海选已经于去年年底在浙江、湖南、湖北、青海等多个地区启动,原计划于今年7月播出。其中湖北赛区于去年11月开始接受选手报名,目前报名人数已达数千人。记者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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