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张惠荣方亮金津)看车载视频,听律师分析讲解视频记录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2个小时的普法,长江日报公益律师赢得公交师傅连连掌声。上周四,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携手市司法局、市律协走进武汉公交集团一公司,首次尝试“视频普法”。
武汉公交集团一公司大会议室里座无虚席,近200名司机师傅与律师交流互动。除了观看视频、听律师讲课,他们还就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踊跃提问。
事前,公交一公司运营部门精心挑选10段车载视频,视频中记录着在公交车上发生的真实事件。
当看到一位醉汉在平稳行驶的公交车内,从座位上一头栽倒,师傅们发出惊呼。见周围乘客上前将他扶起,重又落座,师傅们悬着的心才落地。据介绍,这位乘客后经医院诊断为颅内出血。
1分多钟的视频放完,这条公交线路的线长李师傅问律师:这种事,该如何担责?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锦鹏解释:只要乘客买票上车,从踏上车门那一刻,到乘客双脚安全落地,这个期间,就是公交车已与乘客达成运输合同关系。按《民法》中的相关法规,除非公交公司能完全证明乘客受伤纯属自身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当然,这位乘客是成年人,因喝酒自己摔倒,他自己也应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部分责任。最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划定各方的责任,再确定赔偿额。
又有司机提问:可否拒绝醉汉上车?胡律师支招,如果看到醉汉上车,只要不危及公共安全,还是应该让其上车。但上车后,尽量安排他坐双排座里面的位置,并提醒周边乘客,这才算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
听完胡律师的解答,司机师傅们报以热烈的掌声。
公益律师项永斌还就今年元月1日实施的《反恐法》,为司机们讲解该法实施过程中,涉及公共交通安全的部分。
据介绍,今年春运启动以来,公交集团已组成专门队伍,维护各个站头的乘车秩序,防止有的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反恐法》的相关内容显示,如发现乘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司机师傅必须劝阻,必要情况下,可以拒绝其上车,以让其他乘客安全温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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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礼让哥”现场示范谨慎驾驶
普法现场,公交集团“礼让哥”608路司机梁海斌现身说法,用亲身经历示范如何谨慎驾驶,律师现场点评,如果不礼让,会发生哪些交通事故隐患。
今年40岁的梁海斌,离斑马线20米就减速,一年礼让2.7万人次,却从不误点。行驶15万公里,却无事故、无违章、无投诉,被乘客亲切称为“礼让哥”。他的事迹经央视报道后,他谨慎驾驶,礼让别人的事迹更为世人称道。
现场,梁师傅演示他驾驶608路,横跨一江四区,经过沿途商业网点、企业、学校。每次礼让,虽然是“减速、停车、起步、通过”简单重复,其实背后有一颗“礼让”的心。他坦言,每天一上车,他就会想到一车乘客的安危,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梁师傅问律师,经常遇到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如发生交通事故,公交车如何担责?胡锦鹏律师回答,一般来说,纯属行人过错的,公交无责。但实践中,出于人道主义,一般都会认定公交承担次责。
接着,胡律师还解释了司机开赌气车、英雄车的隐患,并解析其中将会出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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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人身损害
公益律师明日为你解答
明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宏伟、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典,将在本报为您面对面咨询,提供法律公益帮助。
朱宏伟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等,他也是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驻站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千件,被大家称为“平民律师”;律师张典热心公益事业,多次到本报进行法律援助服务,他擅长劳动纠纷和人身损害,并代理过多起租赁合同方面的诉讼。
长江日报法律援助工作站由本报与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携手建立。每周二上午,法援工作站的律师将为来访者解答有关维权方面的疑问,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其他时间,读者朋友们如需要法律服务,可关注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微信号cjrblawyer,在右下角点开找律师窗口,就可找到您需要的律师,进行咨询。(记者张美珍通讯员周斌)
司机遇到“碰瓷”怎么办
普法现场,司机师傅们最关心三个问题。
1、公交车正常行驶,后方私家车不打转向灯,随意变道,和公交车发生剐蹭。
律师:该事故因私家车违反交通规则所致,视频清晰,责任在私家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司机最好第一时间用图片、视频或者语音形式保留证据。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正面、侧面、背面和远视图都要保留证据,才能完整判断事故责任。
2、电动车载人逆向行驶,和正常行驶的公交车相撞,电动车上两人均受伤,公交车上也有乘客受伤。
律师:根据交通规则,左转弯要避让直行。视频中,左转弯的电动车没有避让直行的公交车,因而发生车祸,事故主要责任在电动车一方。交管部门可能会认定公交方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公交方不服,可以要求相关部门举行听证会。至于公交车上乘客受伤,公交方理应承担责任。
3、如果遇到车外行人故意摔倒,恶意敲诈怎么维权?
律师:监控只能记录画面,不能保存声音。有条件的车主,安装行车记录仪,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怕,头脑冷静,保留证据,立即报警。
(记者耿珊珊)
公益律师团
武汉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