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恶意欠薪老板进班房
2016-02-01 06:02:59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王田甜施茜)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透露,14名老板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被送进“班房”,其中10人被判有期徒刑。春节之前,全市法院将进一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犯罪分子。

汉阳区法院日前依法判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犯罪嫌疑人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柳某是汉阳区永丰街一家服装厂的老板。他先后雇佣许某、刘某、胡某等58人在该厂工作,约定按月支付工资。一段时间里,柳某以资金短缺为由,拖欠工资,拒不支付58名员工工资,计35.8万元。随后,汉阳区人力资源局责令柳某及时支付工资,他拒绝执行并逃匿。前不久,柳某被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柳某拖欠员工工资,数额较大,他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据了解,去年全市法院判处恶意欠薪者3年以下刑期的有10人,4人被判拘役,全年累计为受害人执行到位薪金计4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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