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类不文明乘机 将被记录在案
2016-02-02 06:02:56 来源:长江日报

10类不文明乘机

将被记录在案

据新华社电2月1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航空公司在三亚签署《关于共同营造文明乘机大环境的联合声明》,合力对不文明游客采取限制措施。

按照《关于共同营造文明乘机大环境的联合声明》,五家航空公司将建立“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将扰乱航空公司航空运输秩序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被民航、旅游等相关行业管理机构列入“不文明记录”的旅客列入其中;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航空公司将掌握的扰乱航空运输秩序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事件信息,通报给民航、旅游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信息保存期限内,五家航空公司对列入“旅客不文明记录”的相关当事人采取一定限制服务措施。

办法明确,中国航协将定期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中国航协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被列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客如对记录有异议,可向中国航协提出申诉,中国航协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做出答复。异议处理期间,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的管理不受影响。

10

类不文明乘机行为

◎即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的

◎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的;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的

◎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

◎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

◎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

◎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的

◎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

◎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

◎其他扰乱航空运输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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