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ce”模式涉嫌侵权被起诉
2016-02-05 06:02:46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TheVoiceOf……》模式之争愈演愈烈,Talpa公司将《TheVoiceOf……》模式以6000万美元天价售予唐德影视未来4年大中华区的版权后,前四季《中国好声音》制作方星空传媒不依不饶,宣布要将新一季改成原创模式——而如今的新消息是,这个天价模式本身,可能就站不住脚。

英国《卫报》此前发布新闻,爱尔兰人RoyBarry声称自己在2008年已经登记注册了“TheVoiceofAmerica”(美国之声)的真人秀节目版权,并以抄袭创意、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在美国对荷兰制作公司Talpa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美国法庭进行审理。《TheVoiceOfCHINA》前四季的制作方灿星制作近日宣布,如果Talpa败诉,灿星有权对巨额购买的前四季版权进行追责。

《卫报》报道称,Barry宣称在2008年的时候登记注册了“TheVoiceofAmerica”(美国之声)的真人秀节目版权以及相关名称。模式的核心也是评审们背对参赛者,仅根据声音做出评判。Barry表示,他是在美国的一个专门为电视领域寻找新点子的平台Writers’Vault(作家的金库)上提出了这个想法,2009年3月一个当时受雇于“TheEntertainmentGroup-TEG”公司的制作人“查看了我的模式并且签署了保密协议”。

2010年,TEG公司破产倒闭,该雇员进入Talpa工作,之后Talpa就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注册TheVoice的相关名称。对于这个说法,Talpa发言人予以否认,称此说法“无事实基础”,并表示将“持续不断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去年11月,此事进入司法程序,目前正在审理中。灿星制作宣传总监陆伟近日在接受采访时提到,2012年灿星制作与Talpa签订的合同中,Talpa曾对节目版权的正当性做出保证,一旦Talpa在美国败诉,灿星不排除向Talpa进行追责并要求赔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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