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促进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更大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
《意见》指出,当前,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有亮点、有潜力、有特色的众创空间,已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和创新创业者的聚集地,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要进一步通过龙头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等多方协同,打造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吸引更多科技人员投身科技型创新创业。
《意见》要求,要从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政策优惠、金融手段创新等方面支持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引导、分类指导和宣传推广,为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创造条件,在全社会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创新创业热情。
大产业领域先行先试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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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众创空间
电子信息
生物技术
现代农业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
节能环保
医药卫生
文化创意
现代服务业
加大支持力度
实行奖励和补助政策
·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可以申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落实促进创新的税收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可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可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
引导金融资本支持
·引导和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与众创空间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
支持科技人员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
·调动企业参与众创空间建设的积极性
·企业建设众创空间的投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国有企业对众创空间投入较大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适用有关科技创新考核政策
促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
·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中的二次开发费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向众创空间开放共享的专用设备、实验室等军工设施
·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根据服务绩效探索建立后补助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共享
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
主营业务方向建众创空间
大力吸引和支持港澳台科技人员以及海归人才、外国人才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在居住、工作许可、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
和双创基地
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试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各地发展各具特色的双创基地
通过聚集高端创新资源,增加源头技术创新有效供给,为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围绕
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
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
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
主营业务方向建众创空间
来源/新华社制图/方磊
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医药卫生、文化创意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先行先试
形成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高校院所积极参与、辐射带动中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产业创新生态群落
打造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及产业园等共同形成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重点任务
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可以申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创新创业大赛优胜项目
鼓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设立天使投资基金
利用“僵尸企业”的闲置厂房改造建设众创空间
各地区各部门对众创空间等平台的扶持情况要上网公示
加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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