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亦中通讯员董冠男)近段时间,三镇街头不时可以看到奇形怪状的小汽车,既有三轮的,又有四轮的,不约而同地标称为“电动车”,一律不挂牌照;一些车辆无视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灯,压线逆行、乱闯红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江汉交警近期对此类异形电动车展开严厉查处。截至昨日,共查获3起异形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7日上午7时50分,交警黄涛在姑嫂树菜市场附近执勤,发现一辆小型三轮汽车驶来,外形“萌萌哒”,未悬挂号牌。仔细打量该车:车身为白色,前后3个轮胎都非常小;驾驶室内有方向盘、仪表盘、刹车等设施,后排仅可容纳1人。
民警将这辆无牌车暂扣。经调查,驾车男子姓潘,今年65岁,住在常青花园。该车是他去年花7500元从网上购买,网上销售人员打包票说,这样的电动车不用挂牌,交警也不会查处。因为没有上牌,他仍有点儿不放心,平时只在常青花园小区里面驾驶,主要用来接外甥上下学和买菜。春节期间,常青花园菜价偏贵,潘某开车来姑嫂树菜场买菜,没想到被交警发现。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潘某驾驶的三轮车应该定性为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因此,驾驶这辆电动车,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购买交强险和取得机动车号牌,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依据相关规定,潘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2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鉴于潘某年岁已高,并有心脏病等情况,江汉交警大队将对其违法行为酌情处理。
另2起异形电动机交通违法行为,也将遭受相应处理。
江汉交警大队介绍,这类车辆大多是小作坊制造,没有车辆《合格证》,无法上牌和购买保险,安全性能很差。吁请广大市民不要购买此类车辆上路行驶。
异形电动车董冠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