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深改组23日下午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强调要抓督办协调,把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研究甚少、贯彻乏力的,要进行问责。对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
会议围绕“改革落实机制”提出了“六大抓手”,即“抓主体责任、抓督办协调、抓督察落实、抓完善机制、抓改革成效、抓成果巩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事实上,这不是中央深改组第一次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抓落实。中央深改组第一次会议提出“凡是议定的事要分头落实,不折不扣抓出成效”;第二次会议提出“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第三次会议提出“落实能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第四次会议提出“要把改革各项工作抓到位,实施方案要抓到位,实施行动要抓到位,督促检查要抓到位,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传引导要抓到位”。
2014年9月29日,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明确提出,“不仅要重视改革施工方案质量,更要考核验收改革竣工结果,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要问责。对通过的方案要查哨查铺,确保落实到位。”2015年7月1日的第十四次会议再次强调,改革越是向纵深发展,越是要重视思想认识问题。要集中力量做好督察工作,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有评论指出,不落实,改革的进程就会停滞。中央释放的信号很明显,对改革措施不落实、假落实、落实不力问责。
实际上,针对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问题,去年8月—12月,国务院分三批开展督查问责,共问责处理1456人。按级别统计,地厅级77人,县处级469人,乡科级及以下910人。
不仅是国家层面,在不少地方,也将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的重点。如北京和杭州,为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规定出现相应情形要严格追责。
综合新华社
多地整治不作为问题
北京
2015年12月公布《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报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明确公务员出现11类问题将被报送监察机关,不及时报送的机关和人员将实行责任追究。包括: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存在工作态度恶劣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的等。
2015年8月《杭州市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试行)》印发实施。根据办法,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发现监察对象有“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情形,应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监察机关。
2012年10月宝安区出台《行政无为问责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7类34项“无为”行为纳入问责范围,并要求该办法在深圳全市实施。
2015年10月出台《关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证的意见》,重点查处的9个方面问题进行问责,包括“窗口单位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以解决改革中干部不作为的情况。
2015年8月印发《关于鼓励改革创新问责庸政懒政加快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工作落实意见》,规定“因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不当履行,导致延误项目推进和重点工作开展的”,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年度专项审计,并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2015年7月起,广东省中山市集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梳理了“为官不为”问题清单,制定《中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求把执行上级机关决策部署不力、履行执法执纪职责不力、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不力、履行内部管理职责不力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并对41名不作为不担当的党员干部问责。
杭州
深圳
秦皇岛
青岛
中山
整理/康克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