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文物保护法和相关办法中,都笼统地讲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的文物保护负有责任,但负有什么责任、怎么负责,强调的都不明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26日表示,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有关政策性文件,提出“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干部,不论是否调离、提拔、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在当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还就这份文件中的相关亮点和焦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并做解读。
有记者提出,文件在落实政府责任和严格责任追究方面有哪些新考虑?顾玉才强调,这次文件首先讲落实政府责任,主要是地方政府。
“文件特别强调了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提出要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顾玉才说,文件还提出“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干部,不论是否调离、提拔、退休,都将予以严肃追责。
据介绍,在严格执法等问题上,文件还提出“对造成国家珍贵文物或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上级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政府的责任”等具体要求。顾玉才认为,这些措施旨在落实文物保护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解决对文物工作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到位的问题。顾玉才表示,以后地方发生文物违法案件,要约谈地方领导,并且要追究责任人。据新华社
解读>>>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既要保护文物,还要合理利用文物。
合理利用如何有度
近年来,全国文物保护整体情况参差不一,受地方政府财力限制,大批市保、县保和近64万处尚未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陷入了投入少、保护状况差的窘境。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文件提出有关创新管理、拓宽渠道,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使用等内容。
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会不会对文物造成不当利用,甚至危及文物的安全?对此,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顾玉才表示,利用必须以保护为前提,以弘扬文物的价值为导向,以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为底线,是这次文件明确的总原则。此外,加强文物合理利用,要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程序公开,不搞暗箱操作;二是依法对文物进行维修。下一步,国家文物局还将出台一些具体操作办法予以规范,从源头上避免出现不当利用,维护文物的安全。
强化文物执法督察
这些年,在城市建设当中,文物被损坏、被拆毁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反映强烈。顾玉才说,基于文物执法与资源环境类执法性质具有相似的规律性认识和长期实践探索,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文物督察,以破解文物部门平级执法难以排除干扰的问题。
2009年,国家文物局成立督察司后,督察力度逐渐加大,并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国家文物局继续加大文物执法督察力度,设立文物违法举报中心,开通“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网站,全年直接督办文物违法事项120余件,在一定程度上对文物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