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已纳入今年立法预备项目
2016-03-14 14:10:00 来源:长江日报

1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回应了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情况等问题。

房地产税法进展如何

已列为人大第一类立法项目

对于媒体关注的“房地产税法”问题,刘修文透露,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房地产税法列为预备项目。

他介绍,房地产税法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刘修文说,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刘修文用12个字概括此前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改革:“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他表示,两地改革试点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是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总体方向的,同时也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要求并适时推进改革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党务部门的预算何时才能公开

人大审查的中央预算包括党务部门

对于舆论关注的“党务部门的预算何时才能公开”问题,刘修文明确表示,全国人大审查的中央预算中包括党务部门的预算。

刘修文说,目前,编制部门预算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党的部门和机构,比如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中央党校,还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

刘修文透露,目前公开预算的党务部门在不断增加,如去年中央党校、中编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向社会公开了他们的部门预算,而且同时一些地方的党务部门也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数量都在不断的增加。“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力度”。

反腐罚没资金去哪儿了

执法部门罚没行为有“约法三章”

刘修文回应“反腐罚没资金去哪儿了”的问题时表示,执法部门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罚没行为应有“约法三章”。

刘修文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所有的执法机关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以及没收非法物品的变价款,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机关都有三个不得:一是不得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的指标,二是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三是不得把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他表示,将进一步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罚没财物的管理办法,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罚没收入的分配制度,规范罚没财物管理,真正做到罚缴分离,收支脱钩。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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