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狠自称“犯过事” 一查真的是逃犯
2016-03-19 07:00: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岳源通讯员李鹏程)男子在银行排队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叫嚣自己曾“犯过事”。银行员工警惕报警,民警到场一查,男子竟没说谎,他确是18年前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逃犯。昨日,男子邱某已被江夏警方移交给大冶警方。

3月16日中午11时许,江夏乌龙泉街邮政储蓄银行内发生一起争执,一名男子不满排队时间太长,与工作人员争吵起来。期间,他竟大声叫嚣:“我以前犯过事,警察没抓住我,你们别惹我!”这句话把银行内的顾客和工作人员都吓了一跳。为避免事态升级,银行工作人员报警。

江夏乌龙泉派出所接到报警,副所长徐明带人赶到银行。好在男子没有离开银行,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查询身份信息后,民警吃了一惊,他说“犯过事”并不是谎言,这名男子真的是18年前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逃犯。

男子姓邱,江夏人,今年53岁。35岁那年,大冶市金山店薄某与他人有仇,邱某受薄某之邀,到金山店准备“教训”仇家陈某。1998年2月14日中午,邱某在薄某亲哥所开的餐馆见到陈某后,与薄某的好友程某等人将其拖至院中殴打,并与闻讯赶来帮忙的陈某明、朝某对打。

对打中,薄某的哥哥从身上掏出手枪,对陈某明开了一枪,致其当场死亡。随后,朝某也被邱某等人打伤在地,薄某兄弟2人和邱某逃离现场。后经鉴定,陈某和朝某分别受重伤和轻伤。案件发生后,薄某兄弟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判刑,邱某逃往外地藏匿,一直逍遥法外,被公安列为网上逃犯。

今年3月,眼见事情过去10多年,以为警方已淡忘此事,才从外地赶回老家银行办事,没想到这么快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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