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女郎闹市举牌邀人“播种”
2016-03-22 15:04: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智宇)一批衣着暴露的“兔女郎”,举着广告牌邀请路人播“种”,昨日,这一幕不仅发生在汉口闹市街头,在网上也有人推波助澜,线上线下都引来围观。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某楼盘的营销策划。不少观者评说:这种噱头,含义暧昧,有不雅广告之嫌。

“重金求援!美女约你播‘种’。”昨日中午,网友“徐某”发布微博称,路过公园,发现一群美女邀请路人播“种”。几乎同一时间,网友“飞笔非常”爆料:“地铁上有美女重金借‘种’求缘。”微博图片显示,一批衣着暴露的“兔女郎”,在地铁车厢、公园、闹市街头向路人分发宣传材料。一块广告牌上,“重金求缘”几个大字颇为显眼,落款则是地铁3号线沿线某在售楼盘名。

长江日报多番尝试与上述爆料网友联系,均未果。其中徐某的简介中,公司显示为某地产公司。“飞笔非常”则在一条微博中诉苦:“地产广告真心高危行业呀!”

微博图片中,有一张显示的地点为菱角湖万达广场。昨日15时许,长江日报记者赶到该地,并未发现“兔女郎”的身影。“就是玩个噱头,做房地产广告。”附近商户朱女士称,昨日上午,确有一群美女向路人分发某在售楼盘的广告单,所谓“播‘种’”,实际是房地产商的促销活动。

朱女士说,一群小姑娘举着“重金求缘”、“陪你播‘种’”的广告牌走来走去,“容易产生歧义,引发暧昧联想。在闹市街头,用这种方式赚眼球,不雅观、不合适。”

长江日报记者就此致电上述楼盘。一位前台人员“大方”承认,闹市街头的那一幕确实是公司的一场营销活动。“在汉口片区街头随机派发‘种子’,市民留下个人信息,就可获得一粒‘种子’,凭‘种子’到售楼部可抵扣6800元的购房款,相当于一平方米的房价。”

广告形式是否不妥?这位前台人员并未直接回应,只称这是公司的营销策划,具体情况可到售楼部详细了解。

链接>>>律师:此类营销有损公序良俗

链接>>>律师:此类营销有损公序良俗

昨日,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告诉长江日报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广告方的营销行为是在打擦边球。”邱华说,从案例中的情况来看,其行为虽然介于违法与不违法的“中间地带”,但与公序良俗不合。

邱华建议,市民若发现有损公序良俗的广告宣传活动,可向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投诉,由上述部门现场取证予以处理。(记者刘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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