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平)本报昨日报道的《医院停车费不执行新规引投诉》引起市民和网友强烈反响,呼吁市物价部门,尽快执行省物价局关于医院等场所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规定。
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停车收费未执行省物价局2013年7月1日出台的《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关于医院等场所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免费的规定。
长江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医院之所未执行新的规定,是经过江汉区物价局批准,而江汉区物价局解释称,是执行市物价局的规定。但是,市物价局的规定,依据的是被省物价局早在2013年就已废止的规定。
报道发出后,读者纷纷打电话到本报新闻热线,表达了自己看法。本报微信公众平台也同时转发了这一报道,截至昨晚8时,阅读者达到1万多人。本报微信公众号平台还开展了网上调查。在“你是否有过类似经历”选项中,参与投票的网友中,85%网友表示有过类似经历。“你如何看待这件事?”,超过半数的网友认为,期待政府部门早日调查并纠正。有35%的网友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政府规定打架”。
网友“我心如雷”称,不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有这种情况,其他医院同样也有这种情况。名为“老牛”的网友说:每次停车都很头痛,没有人说得清楚。网友“岁在甲子”提出疑问:市区物价部门不知道省里的规定?不知道自己的规定与省里的规定相冲突?“Oniywan”表示,依法行政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要提高法制意识。
为何会出现有省物价局新的规定,而在我市得不到执行?还有那些医院存在同样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