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 初创企业也可申领
2016-03-23 07:00:00 来源:长江日报

申领企业

700家增至5000家

收券机构

100家升至400家

提交时间

23日9:00—27日17:00

发放金额

总额3000万元

单个企业申领上限7.5万元

本报讯(记者陈诚)汉版科技“创新券”全面升级,本月23日至27日企业可进行申领。昨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我市对科技“创新券”的发放对象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有资格申领“创新券”的企业将由原来的700家增至5000家,可购买的服务由3大类扩容至7大类,可收券的机构将由100家升至400家。

据了解,今年我市降低了“创新券”申领门槛,更多初创企业可获支持。老办法中,符合领券条件的为3类企业多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中的佼佼者,绝大部分已经闯过了创业“死亡期”,并能自主生存。而尚未达到3类企业要求的众多初创企业,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更需要扶持。今年的新办法中,将极大扩容“创新券”的资助对象,调整后的可领券企业将由700家增加至5000家左右。

本次调整时充分考虑了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求。升级后的“创新券”使用范围更广,服务种类也更多,服务由3大类扩容至7大类,可用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检验检测等之前未覆盖的领域。这将更好地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以及直接服务于创新的辅助活动,同时避免与现有其他政策重合。

此外,此次汉版“创新券”对收券机构范围也进行了扩充。以往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级检测机构,这五类收券机构中,除国家级检测机构外,其他四类机构与小微企业对接的可能性较小,使得“创新券”使用量不足。此次调整将更贴近小微企业的需求。按照调整后的办法,“创新券”的收券机构将达到400多家,数量是原来可接券机构的4倍。

根据安排,此次申领企业对象为在武汉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三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并经所在孵化服务机构推荐的科技企业。创新券发放总额为3000万元,单个企业的申领上限为7.5万元,按照申领企业网上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发放,发完为止。

据介绍,“创新券”的使用过程中,市科技局还将根据企业使用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相关政策,真正突出市场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

怎样申领“创新券”

申领对象

在武汉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以下三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并经所在孵化服务机构推荐的科技企业

申领原则

创新券发放总额为3000万元,单个企业的申领上限为7.5万元,按照申领企业网上提交申请的先后顺序发放,发完为止

申领时间

网络提交时间

2016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7:00

申领流程

1、注册

登录武汉市科技服务中心网站(http://service.whst.gov.cn/)进行单位注册(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时间不受申领时间限制。(咨询电话:85870766)

2、网上申请

凭单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武汉市科技服务中心网站,从左下角“创新券入口”进入,进行创新券申请。企业在线如实填写《武汉市科技创新券申领表》并提交。系统将根据申请提交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资格审查

申领截止后,将对申领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其中,对需要孵化服务机构推荐的申领企业,将统一向其所在孵化服务机构征求推荐意见。

申领情况将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whst.gov.cn/)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

6569221265692202

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是政府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大胆创新、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面向企业设计发行的一次性支付、可兑现的有价凭证。持券企业与符合条件的技术与服务提供方之间开展购买专利、技术检测和委托研发等三类科技创新活动时,可用科技创新券支付;由技术与服务提供方到市科技局兑现

(整理:陈诚)

[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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