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行记·辩证法的本义,是“谈话的艺术”,相对而坐,激烈攻防
文/周玄毅
辩证法是个好东西,但是在日常语境里,把“要辩证地看问题”挂在嘴边的人,通常却是在偷懒。基本上,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到此为止”,再要说下去,就是在钻牛角尖,甚至是有意抬杠了。一旦对方祭出这个法宝,还要坚持把辩论深化下去的人,就会突然觉得矮了三分——人家都辩证了,你还在这里辩论,岂不是境界不够?
当然不是。此时,你应该问一句:不辩论,能辩证吗?
所谓“辩证”,最简单地说法就是“正-反-合”的思维模式。老生常谈的那句“要辩证地看问题”,真正的意思是指既要看到矛盾的正反两个方面,又要看到它们之上还有一个合题。三个方面都看到,才能全面透彻地理解一个问题。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黑与白相对才成其为黑,白与黑相对才成其为白,二者共同构成我们对灰度的感受。但是,理解了这三句话,就对黑、白、灰有了深刻透彻的认识吗?远远不够。
想想看,假设你是一个黑白摄影爱好者,同时膜拜两位大师,一位喜欢高光,一位喜欢暗调。通过对不同风格作品的揣摩研究,你必然会对光影之间的奥妙有所感悟。这个时候,假如有人“辩证”地告诉你:“黑白灰,不就是正反合吗?辩证一点看问题嘛,高光和暗调都只是不同的灰度而已,何必那么执着特殊的风格。”
你会觉得这样的意见有帮助吗?当然不会。与其听这种高明而又空虚的闲扯,倒不如认真看看人家怎样把高光用到极致,显出那一点暗影的风情;抑或是如何将暗调铺陈得厚重,衬托出那一抹亮光的精彩。说白了,两个极端的,一点都不辩证的摄影大师,才能淋漓尽致地表现黑与白的“辩证统一”。
再举两个特别现实的例子。其一,假设你是某项赛事的观众,你是希望比赛双方本着“辩证看待输赢”的态度来场友好的相聚,还是希望双方偏执地真刀真枪地干一场呢?当然同样是后者,因为就算辩证地来看,一切比赛的输赢最后都是浮云,但是现场那种各执一方玩命硬干的精神,才是体育激动人心的地方。
其二,假设你是一个公司的老总,有个两难的方案举棋不定。你是要找两个特别“辩证”,觉得左也行右也好的专家来商量呢;还是要找两个针锋相对,分别力挺不同方案的专家来听取意见呢?当然是后者,因为固然最终的方案一般都会折衷,但是如果两方不能够充分交锋甚至是相互拆台,那么双方各自的利害,就不可能得到全面的检证和深入的阐述;而最终那个折衷的方案,一定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以上两个例子,正好说明“各执一端”的意义——首先,有真对立才有真对抗,有真对抗才有全力以赴的态度。继而,既然双方都要捍卫本方,又要攻击对手每一个动作、论点、方案,那么它就自然要比单方面的视角更全面,更稳固,更经得起质疑和检证。最后,随着这种紧盯着对方的冲突的进行,对立双方都会在越来越深化自己的过程中,变得愈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不就是所谓“辩证”的思路吗?
你看,这样通过冲突对立,各执一端自然达到的辩证法,是不是比空谈“要辩证地看问题”,甚至把这个口号当成是“到此为止请勿偏执”的界碑,要实用得多,有效得多?
因为归根到底,“辩证法”(dialectics)的本义,就是“谈话的艺术”,而通过谈话深入探讨问题,本来就是要相对而坐,相向而行,激烈攻防,在这个基础上的求同存异达成共识,才是有价值的。
简言之,无辩论,不辩证。没有充分展开正反观点的冲突,不让对立双方把话讲透,把该争论的东西掰扯清楚,“求合题”就只是个美好但却虚幻的想象。想要实打实地辩证?请先实打实地辩论。
周玄毅青年学者,武汉大学辩论队总教练,行深辩论,偶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