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行宪法宣誓
2016-03-30 07:00: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郑汝可通讯员韩红田亮亮)昨日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6名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首次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宪法宣誓。

集体宣誓仪式上,宣誓人面向国徽站立,由一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左手持宪法文本,右手举拳,跟诵誓词。诵读誓词后,由领誓人报宣誓人,宣誓人同时各自报自己姓名。宣誓仪式进行时,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与会人员见证宣誓。

今年1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规定从1月8日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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