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坏绿化带引来三方联动处罚
2016-04-02 07:00: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琛)昨日,在黄陂区盘龙城奥特莱斯门口,一辆轿车因避让一辆正在行驶的电瓶车,不慎撞上绿化带,导致绿化带部分损坏。没想到,这一撞引来交管、城管、盘龙城管委会建设处三方联动处罚,肇事司机谭某因此“损失”4200元。

昨日凌晨,接报警后,盘龙城交警中队民警赶往现场,只见一辆武汉牌照的小轿车开着双闪停在路边,车头撞进路边绿化带里,绿化带里的井盖以及水泥路牙都被不同程度撞坏,周边散落了许多泥土。

肇事司机谭某向交警说,由于夜间车辆较少,通过此路段时车速稍快,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方路上有一辆电瓶车正在行驶,于是他立即向右猛打方向盘并刹车,躲避该电瓶车,但因车速较快未能及时刹住,撞上了绿化带。

了解情况后,交警中队立即对现场进行勘验取证,并因涉嫌不安全驾驶,对肇事车辆进行了暂扣。由于绿化带损毁案件由城管部门负责,交警中队立即通知盘龙城城管中队到场处理。城管队员随后前往现场拍照取证,并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依法向谭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违法通知书》,责令其恢复绿化带设施等破损部分并接受处罚,同时将现场情况反映给盘龙城管委会建设处。

当日上午,谭某先后前往盘龙城城管、交警中队、盘龙城管委会,积极接受调查处理。因不注意行车安全,交警部门对其处罚200元;因损害绿化设施,城管部门对其处罚3000元,并与管委会建设处协商后达成一致,由建设处负责恢复破损部位,谭某则赔偿维修所需费用1000元。

据悉,以往,针对类似破坏市政设施的案件,各部门之间各管一段,互不往来。由于反馈不及时,取证存在困难,维修费用最后大多只能由政府买单,肇事者则大多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不了了之,而多部门联动则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市容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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