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
2016-04-11 09:20:00 来源:长江日报

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其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

二、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土地、房屋、林地、水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暂仍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因系统转换需要,2016年4月13日起原窗口停止受理房屋、土地、林地、水域新的登记申请业务;4月13日前原已依法受理各类登记业务的仍在原窗口领证或证明。2016年4月15日9:00起,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新的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

四、2016年4月15日前依法颁发的现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林权证、他项权证、期房抵押证明等)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

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在以下两个窗口集中受理:

(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C区(前川街道办事处百锦街236号);

(二)盘龙城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佳海广场路3号,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盘龙分局一楼)。因窗口整修和系统调试,盘龙城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正式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期间属急办件的,可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C区办理。

六、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黄陂区人民政府网站国土规划局子站(gtj.huangpi.gov.cn)”或“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黄陂子站(hp.wpl.gov.cn)”查询。

七、登记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27—61006759

027—61007535

特此通告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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