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疫苗流通管理
2016-04-14 07:01:00 来源:长江日报

来源/新华社制图/喻峰

未取得资质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疫苗买卖、储存、运输等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销售疫苗,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赠送疫苗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销售疫苗

在农村地区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村医不得开展第二类疫苗接种业务

还有哪些规定?

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集中采购,由县级疾控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辖区内接种单位

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

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县级疾控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

建立全程追溯制度

加快建立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疫苗生产企业、疫苗进口单位、配送企业、县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依法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

加强疫苗冷链管理,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制定疫苗生产、储存、运输的操作规范,加强冷链运输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加大处罚问责力度

对非法购销、未按规定储运疫苗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金额

增设对责任人员的禁业处罚

严格属地监管职责,增加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规定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