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综合保税区 完成首单“委内加工”
2016-04-14 07:01: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汪文汉通讯员张军袁剑)昨日,武汉海关驻东湖综合保税区办事处对湖北首票“委内加工”成品出区办理了通关手续。半个月前,湖北省内某公司将净重11吨、货值21万元的ABS塑胶颗粒、聚乳酸颗粒等4种原材料运入东湖综合保税区,交付给区内企业斯瑞迪(武汉)三维打印耗材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经过半个月的加工,成品在海关监管下装运出区,标志着“委内加工”这一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湖北省内正式落地实施。

据了解,斯瑞迪(武汉)三维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是东湖综合保税区内唯一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专业3D打印耗材生产企业,公司2013年设立,直接从国外进口设备,进口原材料,在保税区内加工后,直接出口欧美等40多个国家,所有采购设备、进口原材料以及出口都享受相关免税和缓税等相关优惠政策,一年出口创汇约100万美元。

去年受国际经济总体形势不景气、国外订单减少的影响,该公司面临厂房、设备及人员空闲,经营业绩下滑的困境,30多名员工轮流放假。

与此同时,保税区外的委托加工企业也同样从事3D打印耗材生产,但企业处境却与斯瑞迪正好相反——国内订单纷至沓来,但企业却受限于产能不足而无法承接更多业务。

斯瑞迪公司负责人说,按照以前的政策,综保区内企业只能接收国外订单,也曾经有计划想承接保税区外的委托加工业务,但由于成品出区时要按货物价值缴纳关税和增值税,成本较高而“望而却步”。

武汉海关在今年初上门走访时,了解到该公司的困境后,立即向其宣讲了“委内加工”这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

据介绍,“委内加工”是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企业接受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对区外企业提供的入区货物进行加工,加工后的产品全部运往区外,并收取加工费的商业活动。加工企业成品出保税区时仅按加工费纳税,不再按货物价值缴纳关税和增值税收取,这样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交易成本。记者了解,斯瑞迪的该单“委内加工”,仅收取了6700元的税费。如果按原来的政策,该单成品出保税区时要按货物价值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大约将交纳6万元的税费。

“委内加工”新政让东湖综合保税区的加工企业从“一条腿”走路变成“两条腿”跑步,仅给保税区企业加工,一年就可以增加收入300多万元,不仅解决机器闲置,也解决人员闲置等多方面问题,解决了企业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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