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冒黑烟”车辆可举报
2016-04-18 07:02:00 来源:长江日报

发现“冒黑烟”车辆可举报

本报讯(记者蔡欣星通讯员凌辉杨海垚)今年4月初,有市民举报4路公交冒黑烟,随后被责令整改。近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与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岱家山公交停车场,再次进行检测,显示尾气排放已达标。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欢迎和鼓励市民对冒黑烟车辆进行举报(环保投诉热线12369),机动车排放逾期未改仍上路行驶,将按日连续处罚。

为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市环保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采取路检、抽检和上路巡查等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查处黑烟机动车455台次,上门抽测847台次,上路检测车辆422台次,下达处罚文书162套,处理冒黑烟车辆投诉4件。

根据《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上路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物的机动车,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继续上路,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直至整改符合要求后停止。

今年我市将严厉查处上路行驶机动车的尾气超标、冒黑烟等环保违法行为;并对市民举报的冒黑烟现象进行严厉查处。

该负责人解释说,请市民举报时提供冒黑烟车辆的清晰图片或视频图像,并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同时提醒广大车主,主动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减少尾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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