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和政府法律意识都在增强
2016-04-21 07:02:00 来源:长江日报

【新闻回放】

2001年花110万元买的287平方米房子,被拆迁时索要3000万元,房东和政府之间未能达成一致。但因地铁6号线施工不能停,法院同意“先予执行”。目前,本案实体部分还在审理中。这一事件通过长江日报官方微信(ID:whcjrb)、长江日报头条号报道后,众多网友留言评论。

【留言摘录】

@明天的阳光:看了这篇报道,我倍感欣喜,喜的是市民和政府的法律意识都在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增强,在于遇到麻烦不是采取“闹”的方式进行,而是走诉讼之路,希望法律给予公正的解决;政府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不是采取“强拆”手段,而是采取协商、诉讼手段依法行政,这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呀。我为媒体的这篇报道点个赞!

@晨珠: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我们得考虑一个问题——以后买东西,是按它本身的利益来计算,还是按它能产生的租金利益来计算?

@老牛:城市地铁是关系民生的大工程,凡是沿途建筑都应该服从这个大工程。但是安抚工作一定要细致入微,这同样也是一个民心工程。绝不能简单粗暴,那样就不得民心了。

@惠儿:现在是法治社会,政府不能亏待每一位市民。市民也要配合政府做对社会和城市有利的事。

@菁菁:“先予执行”可以让拆迁僵局峰回路转。依法办事、有法可依,合情合理。

(记者张维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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