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可为工业企业减负12亿
2016-04-27 08:59: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隽玮)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湖北作为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国先期改革5个试点省份之一,输配电价改革后的我省相关电价自4月1日开始执行。我省大工业电价因此平均每千瓦时降低1.675分,预计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2亿元。

此前相关部门核算,2012年至2014年省电网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年均约49.27亿元,造成当前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偏高。

省物价局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改变了电网的盈利模式,不再以购销价差价作为收入来源,相关电力企业只能按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输配电价制定后,电网可以无障碍、无歧视地向全社会开放,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提升电力市场整体运行效率。此外,监管部门还将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直接监管,有效约束电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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