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拘10天
2016-05-05 07:05: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魏娜通讯员张振宇杜泽文董冠男)没有驾照却骑无牌超标电动车上路,被执法交警处以10天行政拘留。昨日,市交管部门在全市再次组织开展电动车、摩托车违法闯行高架桥、隧道的集中整治行动,9名违法闯高架桥的电动车、摩托车主被拘。

昨日上午7时50分,硚口交通大队大队长杨斌带队在武胜路江汉一桥上桥处盘查,拦下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经查,其驾驶的“武汉A39693”的联盟牌电动车黄色号牌,已过期两年,是一辆超标电动车。

据调查,车主王某所持有的C1驾驶证不能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涉嫌准驾不符,将被罚款200元,记12分,拘留10天,而他驾驶机动车未取得号牌,面临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硚口交通大队对王某合并处以400元罚款,扣24分,拘留10天。

昨日上午8时05分,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在二环线高架桥的常青路至振兴三路段,将李某驾驶的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拦下。时值早高峰,李某无视高架桥常青路匝道入口处的禁令标志,违法驶入二环线,驾驶摩托车在车流中随意穿行,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纷纷避让。

经调查,李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摩托车是其叔叔在盘龙城购得,且摩托车也没有取得机动车号牌和购买“交强险”。

鉴于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江汉区交通大队对李某作出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武昌交通大队在水果湖隧道设点整治时,新洲籍市民张某也因无证驾驶摩托车闯二环线高架桥及隧道,被民警当场查获。

昨日,全市交警在桥隧上查扣违法通行的电动车、摩托车260辆,劝阻准备通行桥隧者1100余名。整治行动自上月20日启动后,已有23名违法电动车、摩托车主被拘留。

提醒>>>

电动车强行闯桥隧

一律行政拘留

城市内的高架桥和隧道,在设计部门设计时,就是为机动车行驶的城市快速道路,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是没有上高架桥和隧道的路权,由于机动车在高架桥和隧道内行驶的速度较快,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极其容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交管部门将持续对电动车、摩托车违法闯桥隧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电动车违法上桥隧通行的,一律扣车;对电动车不听劝阻强行闯桥隧的,一律行政拘留。(记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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