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
2016-05-05 07:05:00 来源: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郑汝可通讯员段晨晨)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文件,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5月我市将开展第17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和党性党风教育。

宣教月围绕“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旨在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矩意识,加强纪律建设,为实现全市“十三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具体活动内容包括: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将宣教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利用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打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开展新录用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和家庭助廉活动,组织新录用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准则》《条例》,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各级妇联为主体,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组织《准则》《条例》知识测试活动;学习《正风反腐理论热点答疑》宣传册;集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市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岂容蚁穴毁巨堤——小官贪腐警示录》,并进行深入讨论;举办主题演讲活动;开展系列廉政文化活动,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开展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官德箴言征集,廉政书画、摄影等作品的创作、展播等系列廉政文化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更好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工)委书记要做“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将宣教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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