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楠)部分车险案件发生后,当事人为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利用各种虚假材料或者改变、伪造第一现场等手段,来达到骗取高额保险赔偿金的目的。昨日,记者从监管部门获悉,我省一保险公司近日成功查获一起车险顶包骗保案件,涉及金额30余万元。
今年3月27日凌晨3时30分,该保险公司查勘员接到报案,称一辆宝马车因避让行人不慎在某路段撞上石墩。查勘员2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看到宝马车车头受损严重,主副气囊均已炸裂,主气囊和座椅上还残留着些许血迹,前挡风玻璃有明显的撞击痕迹。
报案人王某表示,车是朋友张某的,但当晚是自己在开车。查勘员在向王某询问事故发生经过时注意到,王某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这引起了查勘员的警觉——该案件可能存在驾驶员顶包的嫌疑。
为了证实这一想法,查勘员让王某坐在主驾驶位置上摆出开车时的姿势,发现其根本无法正常驾驶;同时,宝马车水温表已完全冷却,车头盖也已冷却,表明这不是20分钟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事故发生路段正在维修,白天时车流量就不大,深夜车辆、行人更少,避让行人的可能性较低。
查勘员将此情况上报公司,公司决定立即启动案件调查程序。与交管部门联系,封存事故车辆,调取城市道路监控视频,同时通过110警务平台调查案发时车主的通话记录。
调查结果有两处疑点。一是监控视频中反映宝马车在事故发生前后行驶轨迹与王某描述的不一致;二是通话记录显示在当日凌晨12时左右,有一个座机拨打了车主张某的电话,而该电话是宝马全国救援电话,这与王某描述的事故发生时间相差几小时。
随后,保险公司约谈车主张某,向其讲解骗保的利害关系。但张某坚持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遂联系公安部门,要求鉴定车辆上的血迹,是否属于王某。
这时,张某才慌了,承认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是自己而非王某。因自己酒后驾车,担心保险公司不赔就找来王某顶包。张某最终同意放弃保险索赔。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任克印表示,本案中,张某故意隐瞒本人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找人顶包意图欺骗保险公司获得保险理赔,属于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骗取保险金,违反了保险理赔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典型的保险诈骗。如果诈骗既遂,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金应当退回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被保险人从事保险诈骗活动,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数额较大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